一个人的时光和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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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励志故事

我想,我可能是没有幽闭恐惧症的。小时候我就喜欢营造一种拥挤感,把自己的感官严实地塞进周围的有限环境里,那样我觉得自己把空间占据得满满的,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油然而生。曾经有段时间,家里做生意没钱买店铺,货物就堆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十岁的我很喜欢把一个个立方体的箱子堆成一个中空的密室,把喜欢的书嵌进箱子间的缝隙里,有时带上一袋喜欢的零食,窝藏进我的小书室一待就是整个下午。对我产生巨大影响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最喜欢的《悲惨世界》,以及使我爱上科幻的凡尔纳的所有作品,都是在那里读完的。那样产生了两个结果:我的脊柱形成了不可挽回的曲变,而我的性格变得几乎是同样不可挽回的孤僻。

孤僻使我喜欢走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一个人的世界里只有一个人,很狭小,很安全。我也喜欢黑夜,总觉得只有在夜里我的影子就可以包裹住整个宇宙,某种基于自卑的土壤上滋生出的自豪感在那时变得无以复加。据说这样的人就喜欢幻想。我喜欢幻想。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是一个人扮演不同的角色,自己和自己对话,以为就这样赶走了孤独。后来这种自我对话的途径发生了改变,对话的场所从那个幽闭的小房间转移到了我的日记本上,我用从那些书上取得的素材编织自己的故事,一个无形的我在小说的世界里膨胀起来,我可以不需要真实的拥挤就能营造出一种对时空的占据感。现在回忆起来,我大概在五岁的时候开始虚构自己的故事,但止于漫画和涂鸦。真正的小说在我十岁那年落笔纸上,从那时起我就拥有了一个私藏的野心,我想建立一个无比恢宏的地下王国。于是,每天放学回家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做作业,而是翻出自己的本子,给每个人物添加性格设定,扩展某个虚构城镇的乡土人情,常常图文并茂。这样宏伟的工作要求强大的记忆力,我把所有的精力投射给了自己的虚构世界,而对于学校的课文我却往往一篇也背不下来。同学们很好奇,为什么我学习那么用功,那些靠死记硬背的知识点却死活塞不进我的脑子。这种难以再添进知识的充裕感和阻塞感一直延续到今天,虽然我学的是汉语专业,但能顺利背下来的古诗绝对不超过五首,而且这五首没有旁人的协助我指定说不出题目或作者。

写小说的另一部分灵感来源于打电玩。红白机上的电子游戏像书本一样占据了我童年时光的等量份额。有人问我,你的童年时光不是在小书屋里啃着书渡过的吗?是的,我曾经这样回忆过。可我的另一份回忆录却似乎在说,我小时候除了打电玩好像什么都没干。至于我到底是怎样安排我的童年的,以至于我可以同时做到比其他人读了更多的书和玩了更多的游戏,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我也琢磨不清。我想,可能是儿时的扮演游戏所培养出的那种角色代入感在这里发挥了作用吧,我总觉得那个在书屋里成长起来的文弱男孩和那个在游戏机前长大的顽童并不是同一个人,而我在扮演他们的同时都觉得两段时光分别独立而各自完整。这种能力后来被戏言为我的人格分裂,更多的时候它也在影响着我的写作,它使另一个我被包藏得很深,笔下的自己和展现出来的判若两人。

那时打电玩最喜欢角色扮演类游戏,就是现在说的RPG。那时的RPG剧情很单一,每个主角都有一颗浪迹天涯的心,都要去世界冒险,最关键的还是他们都长得像同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小时候我觉得自己长得很像主角,一颗幼稚而严肃的心伴随着游戏里的冒险开始蠢蠢欲动。后来接触了凡尔纳的小说,每一本书的剧情都俗套得和前一本如出一辙,但那种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打动了我,让我意识到自己世界的狭隘:一个在这样的世界里成长起来的主角是无法浪迹天涯的,因为他的心灵视野无法看得足够远。初中三年级我开始停止写作,我发现自己写的东西早就被其他人写过。同样写得类似的故事,有些人可以写得精彩绝伦,使我大受打击,意识到自己和其他编故事的人们差距太远;而更多的是遇到那些写得十分烂俗的地摊小说,我在它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某种耻感使我更加认清了自己的卑微。从那时起,我开始意识到自己需要出走,需要从一个人的世界里走出来。《约翰·克里斯朵夫》尤其对我影响至深,我在罗曼·罗兰的笔下看到了真正的孤独,但他的孤独伴随着某种丰富,他笔下的人物永远像在不停地和命运做着抗争。反观我自己虚构的那些人物,他们永远都是长着同一幅面孔,性格都是同样的孤僻,在他们的眼里看不见人生,只是一个懦弱孩子单调而重复的妄想。上高中前,我毁弃了自己的所有稿件,我决定先去尝试着经历那些平凡无奇的人生,据说真正的惊涛骇浪是从那里来的。

有人说,理想这东西只是依附在童年时代的胞衣罢了,长大以后就自然而然地脱落。人的世界总是越来越宽广,一旦你接受了自己故事的设定,你就不会再去奢望其他。很多年过去了,我改变了很多,我也总在扎堆的人群里嘻哈打闹,我也会陪失恋的哥们一起抽烟喝酒伪装坚强。但似乎我人格分裂的病情一直没见好转,两年前有一个我开始深深地钻入了哲学,另一个我则开始研究绘画,还有一个我会按照早已不如当年的速率去啃着那些精神粮食,偶尔也会心血来潮一个人突然出现在通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车上,然后把一段充满危险和妄想的公路徒步走上一天一夜。不太去谈理想了,但有些东西却一直存在在自己身上,你无法回避,就好像是一种烙印在骨子的出身,它时刻提醒你就是从那个狭小的屋子走出来的,你继承了那片狭小空间的巨大野心。

最近发现自己已经长得不像主角了,倒是很像《上古卷轴》里那个吐槽自己人生的大叔,所以看到他感慨“我曾经也是个勇士”的那种沧桑时,心里也为之一悸,心想着自己也是不是得在膝盖中箭之前留下点值得炫耀的回忆。以前在书里读到约翰·克利斯朵夫再次遇见那个曾燃起他斗志的大师,却发现那个男人的梦想已死。当时读见的那种强烈孤独感一直震撼着我,我想我很有可能做不到约翰那样坚强。但我所能做的,只是避免成为那样一个抛弃自己过去的老男人,那样的人永远没有自己的故事。

而至少我的故事,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小屋子里,就已经悄悄展开了……它到现在,都没有结束。小说继续写着,时常夹杂了对哲学对人生的思考,也会从周围的人身上取材,虽然总是很容易写得枯燥,但管他呢,也有人说专门喜欢读我的文章。不知不觉地,破碎的文字也填满了一整个抽屉的稿纸。

以后的路,我没想太多,但会一直走下去。管他呢,你见过哪个故事里的主角会傻逼地去猜自己下一页里发生了什么?

顺便说一句,前面我说自己长得像膝盖中箭的那个大叔,是开玩笑的。我喜欢RPG游戏。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