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决定孩子命运:坏习惯,酿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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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家庭教育

有一个知名的理论叫木桶定律,也许,它可以从某一个角度向我们解释不良习惯对于人的发展究竟有何意义。木桶定律认为,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取决于最短的木板,而不取决于最长的木板。对于人的发展同样如此,人的失败往往由于自己的某种坏习惯所致。

某地一家企业招工,报酬丰厚。应聘者皆是一些高学历的年轻人,5位佼佼者经过重重关卡,顺利到达最后一关。最后一关是总经理面试。年轻人在办公室等待总经理的面试。秘书进来说:“总经理临时有点急事,让你们等他10分钟。”秘书走后,几个年轻人立刻围住老板的办公桌,东翻翻,西看看。10分钟后,总经理回来宣布:“面试结束,很遗憾,你们都没有被录取。”

年轻人倍感迷惑:“面试还没开始呢!”总经理说:“刚才我不在时你们的表现,就是面试。本公司不能录取随便翻阅领导人文件的人。”年轻人全傻了。从小到大,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一常识,更谈不上习惯养成。而这一不经意的行为致使他们丢掉了一个好工作。

还有一位在美国留学的学生,教授让他一个人在实验室做实验。他一看实验室有电话,以为可以白打谁也不会知道,一个小时内打了40分钟的电话给家里、给朋友。后来他被开除了。

类似这样的坏习惯在很多孩子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关键的一点是,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坏习惯在时刻阻碍着自己走向成功。他们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茫然不知,而此时恶果已酿成了,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这种坏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并且自身从未发觉到它的恶劣性,以至于在对自身命运意义重大的面试这一关上也不自觉地表现了出来,从而丧失了好机会。

坏习惯是一种藏不住的缺点,这种通过潜意识表现出来的自动化的行为,自己看不见,而别人却能看得见,即使发生的这种行为并不一定是他自己希望的行为,但是一旦成了习惯,便身不由己,经常在不经意间铸成恶果。

有一篇颇具震撼力的调研报告,标题是《悲剧从少年开始》,是对115名死刑犯犯罪原因的追溯调查。

调查表明:这115名死刑犯从善到恶绝不是偶然的,他们身上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诸多坏习惯,这正是他们走上绝路的潜在因素,是罪恶之根。这些人违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时期,其中的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时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迹。他们从小就有不良习惯,而只要这种潜在因素得不到改变,他们迟早都有走上犯罪道路的危险。

通过调查分析,他们身上的这些坏习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不爱学习、不懂礼貌、不守法;贪吃好玩、好奢侈、爱享受、自私自利、任性妄为;重“哥们义气”、自作聪明、我行我素、显赫逞能、亡命称霸;伦理错位、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荣辱不清。

一切都是自童年开始。不同的童年造成了杰出青年与死刑犯青年之分,更造成了先进青年与平庸青年之分。而这“不同”的基本点之一就是行为习惯的不同。

好习惯可以让我们插上翅膀,飞往天堂;坏习惯可以让我们挂上锁链,走向地狱。遗憾的是,当我们被锁链束缚时,却从来不知道钥匙其实就在自己手中。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