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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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在美国有关死亡的统计数据中最令人震惊的是,死于吸烟的人数比死于艾滋病、车祸、酗酒、谋杀、自杀、非法吸毒和火灾的人数加在一起还要多。美国每年有40多万人死亡,其中16万人死于肺癌,这为禁止烟草特别是纸烟提供了有力的事实论据。20世纪50年代初,吸烟与癌症的相关性首次得到临床和流行病学的研究确认,白此,这一证据确凿的论断在所有公共领域已成为定谳,可是有5000万美国人仍在吸烟。

哈佛大学教授艾伦?勃兰特关于美国香烟史的着作已然写就。全书思路清晰,资料非常翔实(“关于烟草业,我们所掌握的信息比产业史上其他任何一个产业都要丰富。”),且道德主题明确,可谓是一部杰作。

在书的结尾处,勃兰特写道:“从法律上对大型烟草商进行的攻击几乎无一例外都被挡了回来。这个产业还是毫发无损,并随时准备在国内外大捞一笔。”虽说勃兰特并不喜欢这个结语,但这毕竟是对烟草业何以屡战屡胜所作的第一次全面而又有说服力的阐释。

香烟是迷人的,烟草公司在广告方面出手也很阔绰。到了1950年,美国人每年要吸3500亿支香烟,而且烟草开支在消费者非耐耗品开支中所占比重达3.5%。对于大型烟草商而言,“香烟世纪”的前50年是一个黄金时代。

很显然,这是因为20世纪40年代以前,吸烟年限足以引发致命癌症的男性烟民并不多(女性烟民到70年代才达到这一阈值)。对吸烟与肺癌相关性的临床和流行病学研究结果也直到1950年才首次公布于众。1953年,六家主要的烟草公司一致表示要全力应对这一研究结果。于是他们一掷千金,发起了一项公关活动,矢口否认有证据表明吸烟与癌症存在因果关系。这一活动很管用,但到1964年就不行了,美国卫生局局长顾问委员会提交的一份强有力的报告实际上证实了吸烟有害健康。

但大型烟草商最终还是逃过一劫。联邦贸易委员会规定每包烟均必须标明健康警告信息,烟草公司欣然应允,但却狡猾地对这一警告信息加以利用——勃兰特指出: “在一个强调个人责任的文化中,吸烟的人会愿意背负自作自受的指责。”许多索赔诉讼也都因此碰了壁。烟草公司还动员自己在国会的众多支持者帮忙通过一项法律,来绕开联邦贸易委员会之类的联邦机构,从而使得国会成为负责烟草监管的唯一实体。在描述烟草游说者无孑L不入的影响时,他说:“国会的立法证实了烟草业的充分准备和战略主导能力。”

尽管如此,烟草公司对于不断有内部人员泄露内部文件一事鞭长莫及,而这些文件则有可能引来灭顶之灾。例如,有文件表明,烟草公司对其内部研究人员所提供的关于尼古丁成瘾性证据视若无睹。内部文件还显示,烟草公司为了保证吸烟者“爽到底”,竟然增加了香烟中的尼古丁含量。

尽管里外不讨好,但烟草业还是一再胜诉。最显着的一次,是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驳回了一项对于烟草业而言无异于灾难的诉讼请求——赋予联邦药品管理局对烟草生产的监管权。烟草业所走的最精明的一步棋则是,它就各州接二连三提起、旨在要求赔偿烟民治病费用的诉讼与各州达成了妥协。1998年,各州接受了烟草公司25年内支付2460亿美元的和解协议(但不久后每包烟的价格就涨了45美分)。作为回报,各州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对烟草公司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不过这一和解协议却将州政府牢牢地拴在了烟草公司的腰包上,现在,烟草业的成功对他们也有了好处。

勃兰特指出,在那些认为和解不啻是“与魔鬼共舞”的人看来,回想起来似乎“魔鬼”确实拥有最动听的声音。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一名历史学家,勃兰特很好地坚守了自己的本分,然而其中的苦恼读者应当能感受得到。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