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丁香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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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临盆前的几小时下起了雪。

晚餐后,他生了一炉火。壁炉里燃起熊熊火光,他在壁炉前盘腿坐了一会,一面添加木头,一面看着火花跃动,火焰周围带着—圈蓝光,令人昏昏欲睡。屋外,白雪在黑暗中持续飘落,在街灯光束的映照下,既静谧,又明亮、厚实。等到他起身往窗外一看,他们的车已经变成街角的一座白色小山丘,先前印在车道上的脚印已被填满,不见踪迹。

他拍去手上的灰烬,坐到妻子身旁。她双脚垫在靠枕上,肿胀的脚踝交叠。一本斯波克医生的《育儿宝典》四平八稳地摆在她肚子上。他看着她,心中顿时充满挚爱与惊叹:她是他的妻子,他们的宝宝即将诞生,离预产期只有三个星期了。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宝宝,而他俩结婚才一年。

他抬高她的一只脚,裹在浅蓝色袜子里的脚细腻而肿胀。他用手轻柔地按摩。她脚后跟的跗骨强劲有力,脚掌骨和趾骨隐藏在肌肤之下,密密相叠的肌肉仿佛是把即将展开的扇子。静悄悄的屋子里充满了她的呼吸声。她的脚温暖了他的双手,他脑海中浮现出骨头的完美、隐秘与匀称。在他眼里,怀孕的她显得美丽而脆弱,苍白的皮肤上隐约可见细微的蓝色血管。

怀孕过程非常顺利,医生也没有给出什么限制。尽管如此,他已好几个月没有跟她燕好。他发现自己只想保护她,抱她上楼、替她盖被子、帮她端布丁等等,“我不是病人,”她每次都笑着抗议,“也不是你在草坪上发现的雏鸟。”虽说如此,他的关爱其实令她非常开心。有时他醒来看着沉睡中的她,她的眼睫毛轻轻眨动,胸脯缓慢而平稳地起伏,一只手伸到一旁,小巧得能让他完全握住。

她小他十一岁。一年前,他与她初次相逢。当时是十一月的一个星期六,天气阴沉,他到市区的一家百货商店买领带,刚好看到她乘电扶梯上楼。三十三岁的他刚搬到肯塔基州的列克星顿。她从人群中脱颖而出,仿佛美景般亮丽,一头金发在脑后盘成优雅的髻,珍珠在她颈部与耳际闪闪发光。她穿着一件深绿色的毛外套,肌肤澄净而洁白。他踏上电扶梯,推开人群往上走,力图让她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她走到四楼的内衣与丝袜柜台,他试图跟随她前进。穿过一排排挂满内衣的货架,件件衣物散发出柔软的光泽,有位穿白领天蓝色外套的售货员小姐走上来,微笑着询问他需要什么服务。他说想找件睡袍,同时双眼不停地在货架间搜寻,直至看到她的金发及深绿色的身影为止。她微微低头,露出洁白优美的颈线。“我想帮住在新奥尔良的妹妹买件睡袍。”他当然没有妹妹。

售货小姐离开,不久后拿了三件质地结实的绒布睡袍过来。他漫不经心地挑选,几乎连看都没看就拿起最上面那件。售货小姐说有三种尺寸,下个月还有更多颜色可供挑选。但他已经走到货架之间,手臂上搭着那件珊瑚色的睡袍。皮鞋在地砖上发出刺耳的声响,焦急地越过其他顾客朝她走去。

她正在看一沓昂贵的丝袜,丝袜细致的色彩映着光滑的玻璃柜台闪闪发亮:灰褐、天蓝,还有暗沉的红栗。她绿色外套的衣袖扫过他的袖口,他闻到她的香水,气味淡雅却弥漫各处,好像他以前在匹兹堡学生宿舍窗外浓密、洁白的紫丁香花办。当年他住在地下室,低矮的窗户外面一片灰暗,总是蒙上钢铁工厂的煤灰,但到了春天紫丁香盛开,洁白与淡紫的花办紧贴着窗面,香气如同光线般飘进室内。

他清清喉咙,几乎难以呼吸。他举起天鹅绒睡袍,但柜台后面的店员正在讲笑话,没有注意到他。他又清清喉咙,这下她才不耐烦地瞄了他一眼,然后点点头,对方手里拿着三包薄薄的丝袜,仿佛是大张的扑克牌。

“抱歉,阿舍小姐先来的。”店员冷淡而傲慢地说。

他们的目光再度相逢,她的双眸犹如她的外套一般深绿,他看了深感震慑。她上下打量着他:考究的斜纹软呢大衣,胡子刮得千干净净,脸颊通红,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她饶有兴趣地笑笑,略为高傲地指指他手臂上的睡袍。

“买给夫人的”她问。他注意到她带着一丝优雅的肯塔基州口音。在这个仕绅望族所组成的城市中,这些特点还是很重要的。虽然只在这里住了六个月,他已经明白这一点。“琼,没关系,”她转头对店员说,“先帮他结账吧。这位可怜的男士置身成堆的蕾丝之中,肯定感到不知所措。”

“帮我妹妹买的。”他对她说,极力想扭转先前给人的坏印象。他在这里经常犯错,讲话不是太直接,就是太坦率,老是得罪人。睡袍从他手臂中滑落到地上,他弯下腰拾起,脸红得跟玫瑰花似的。她的手套平摆在玻璃柜台上,光溜溜的双手轻轻交握在一旁。他窘迫的模样似乎让她心软,因为当他再度迎上她的目光时,她的双眸流露出和蔼的光芒。 他再试一次。“对不起,我似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赶时间。我是医生,到医院快迟到了。”

她的微笑随即起了变化,表情渐渐严肃起来。

“原来如此,”她边说边转头面对店员,“琼,真的没关系,请先帮他结账。”

她答应他的邀约,同时用娟秀的字迹写下了她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她从小学三年级就学会写一手好字。班上的老师以前是修女,谆谆告诫学生们写字的艺术。她对大家说,每个字都有形状,而且形状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大家必须将之表现得完美无缺。这个八岁、瘦小白皙、日后将穿上一袭绿色大衣、成为他妻子的小女孩,用她细小的手指紧握着笔,独自在房间里练习草体,直到写出行云流水般优雅的字迹为止。日后听到这件往事时,他想象她的头低垂在台灯下,手指费劲地紧握着笔,心里不禁佩服她的毅力、对美的执着,以及她对师长的信赖。但那天他对这些往事一无所知,那天他把小纸片放在白大褂的口袋里巡视一间又一间病房,只记得字母在她笔下流淌而出,组合成她完美的姓名。他当天晚上就打电话给她,第二天晚上请她出去吃饭,三个月之后,他们就结婚了。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