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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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励志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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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造女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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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克洛艾最终无言的告别,只是因为她“无法忍受一切慢慢地变味”。她一定还会继续找下去,寻找梦里,彼岸花的绚烂,尽管她也知道,花种或许就埋在身边的庭院里。
人物:瑞雪儿&萨菲
关键词:婚姻手榴弹
《心痛》里的瑞雪儿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发现丈夫跟自己的好朋友有了外遇。照她的话说,这就好比往婚姻里扔进一枚手榴弹,等硝烟散尽,已是面目全非。好在爱和性是短暂的,胃是永恒的。瑞雪儿不是恋爱专家,可她是个烹饪高手——热恋的时候耗尽了心力做瑞士煎土豆,现在失恋了,她做酸橙馅饼。然后,就在丈夫想要领她回家的那天,拿起馅饼,照着他的脸,扔过去。
心也痛过了,饼也扔了,生活还会重新开始。瑞雪儿不是女权主义者,她不会说“我挡不住我”这样的漂亮话,可她至少在应该结束的时候,有勇气向昨天告别。
萨菲(《天使的指印》)跟瑞雪儿不一样,那枚婚姻的手榴弹是她主动引爆的。早在引爆之前,那段婚姻就已经僵死了。后来,一见到安德拉什,萨菲的身上,就有某种东西苏醒了。从那一刻起,萨菲就注定了要为这段爱赴汤蹈火。
很久没有看过这样纯粹这样浓郁的故事了。撇开小说的历史背景,以及令作者广受赞誉的结构手法,我看到的是一个女人的渴望,那样深那样锐利,足可以在玻璃上刻出划痕来。什么也绑不住这样的能量,婚姻不能,死亡也不能。
人物:孙丽VS孙燕
关键词:时光沙尘暴
完全是因为陶虹和姜武的脸熟,我才注意到电视剧《空镜子》。七零八落地看了两集居然会不甘心,于是找来了小说,让自己潜进文字,沉入两姐妹的悲喜。
姐姐孙丽,天生丽质难自弃,从小就知道该怎么用美貌换来自己想要的东西——又是一个拿青春赌明天的女孩儿,这样的现代故事其实已经很老套了;妹妹孙燕,善良得有些犯傻,本来是只求一个安稳的,生活偏要让她磕磕碰碰。
其实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像孙丽或孙燕那样极端,但她们一定能在这对姐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甚至,你把自己一分为二,一半像孙丽,另一半就像孙燕——顶多是比例上有差别罢了。你的一半会对另一半怀有天底下最复杂的感情:都说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那么,前路茫茫,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唯一可以评判这一切的,是谁也逃不开的成长,是空空的镜子里,流过的时间。小说结尾,姐妹俩久别重逢,各自簌簌地抖落下一路沙尘,紧紧相拥。那一刻的领悟与宽容,终于替她们合上了又一轮生命的圆周。细想来,纽约的瑞雪儿,伦敦的BJ,巴黎的萨菲,周而复始,走过的轨迹不都是这样一个轮回的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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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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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写《尼罗河惨案》的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Christie)一生波澜不兴,貌不惊人,心无旁骛。最大的打击是有过一次离异,不过紧接着便有了第二次白头偕老的婚姻。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克里斯蒂既缺少大喜大悲大异大险的经历可以当素材,也几乎没有花花草草的新闻可以当谈资的。
再对照她的作品,不免有些毛骨悚然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妇女,一辈子在打字机上鼓捣了六十几个杀人游戏,你想她每天喝下午茶的时候在琢磨什么?决定凶器是一把门缝里插进来的夺命刀,还是一支呼啸着穿过树林的离魂箭吗?
但她的故事当真是好看,不是展示那种血淋淋的恶心,而是一种近乎挑战你极限的智慧角力。而且,几乎肯定地,你会输得很难看。
作家马原说,读克里斯蒂就像是跟她下棋,95%的情况下得甘拜下风,另5%也只能跟她扯平。我比不上马原,估计那5%也不是她的对手。
克里斯蒂之后,我们还可以跟哪个红颜杀手下棋?侯选者可以列得出一大串来,因为有志于继承克氏衣钵的女性大有人在。出版商也乐于推波助澜,他们知道:当女性细密的心思纠缠在人性的迷局中时,怎样出人意料的结果,都是可能的。
米涅特·沃尔特斯:认识她是危险的
论出身论风格,英国淑女米涅特·沃尔特斯(MinetteWalters)好像是最名正言顺的一个。1992年,她的处女作《冰屋》一推出就获得英国侦探作家协会约翰·克雷西奖,此后又接连以新作夺得美国的爱伦·坡奖和英国的金匕首奖。说实在的,单凭沃尔特斯讲故事的能力,就当得起这些荣誉。她总是在一开场就毫不客气地扔一团乱麻给你,线索支离破碎,却也多少有些头绪露出来,让你不至于失去破解的勇气。
读她95年的作品《暗室》,一路费尽思量,好容易捱到终点,回过头来想一想,又不能不折服于作者的勇气。自始至终,她居然都是从一个嫌疑犯的视角出发来展开故事的——这本身就是一桩再“悬疑”不过的事了:你想啊,既要合乎情理,又不能泄露天机,横竖不能让读者看破那嫌疑犯究竟是不是凶手,难度系数实在是高得可以。好在作者自有一着妙棋:她让嫌疑犯暂时失忆,整个事件的过程只残留下一些记忆的碎片,时不时地浮上来折磨人物的神经,也考验读者的逻辑和耐心——愈是接近真相,就仿佛愈是觉得自己恍如身陷暗室,周遭的一切都是不安全不稳定的,某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令人无处逃遁……
思维缜密,气氛诡异,以及叙事时那种冷冷的、超然物外的口气,这些特质都是沃尔特斯与克里斯蒂最为神似的地方。当然,作品里也不乏沃氏自己的创意。她很喜欢在情节推进的过程中加入整段整段与事件有关的新闻报道、侦讯报告、交通事故记录、解剖报告甚至日历。在我看来,如此安排至少有两大效用:其一,营造强烈的真实感;其二,用材料轰炸你的思维,用线索搅乱你的判断力,是为障眼法也。你这厢如堕五里雾中,她那边却在某个阴森角落里鬼兮兮地一笑——呵呵,你又中计了。怪不得有人看了《暗室》以后在英国《周日快讯》上撰文,大赞作者“想象力非凡”之余,还惊呼:认识她是“危险”的。
再有,就是层层深入的心理分析了。这本来就是女人写推理小说的强项,沃尔特斯更是将它发挥到了极致。在《暗室》里,记忆已是一片空白的嫌疑犯既要接受侦探的盘查,又要面对内心深处一阵紧似一阵的拷问,她的整个世界仿佛成了比萨斜塔,就那么不尴不尬地僵持着。往浅里说,故事因此而跌宕而枝蔓丛生,愈发地好看起来;往深里想,你或许会发觉,悬念浮于表层而哲理深藏其下:罪案或许有水落石出之时,我们对人性的探察和由此而生的困惑却永无终结之日。
塔米·霍格:男主角非乔治·克鲁尼莫属
如果说沃尔特斯行文运笔之间多少散逸出几分贵族气的话,美国女作家塔米·霍格(TamiHoag)走的就是更具亲和力的平民化路线。《灰烟散尽》是霍格的代表作,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焚尸者”谋杀女人,烧毁尸体。他的最近一桩谋杀案的证人,一个满心困惑、离家出走的十几岁小孩,由律师兼前联邦调查局探员凯特·康兰接手。而凯特必须和她的旧情人、联邦调查局王牌探员约翰·昆合作,才能赶在“焚尸者”把她变成下一个受害者之前将“焚尸者”捉拿归案……
怎么样,像不像一部高潮迭起的好莱坞大片?事实上,霍格写书总好像是在脑海里拉开一张大银幕,人物的语言、动作、表情都有鲜明的节奏感,决不冷场。简洁、流畅永远是第一位的。你轻而易举地就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并不需要像读《暗室》那样间或停下来想一想。《灰烟散尽》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page-turner,即便你读到一半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假设你有读过二十部以上推理小说的经验),我想你还是会一口气看到底。因为,不知不觉地,你早已把自己代入了书里的场景,阅读的重心从猜谜转成了模拟参与。信不信由你,塔米·霍格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更何况小说的男主角约翰·昆真的是侠骨柔情,师奶(想来美眉也未必逃得过)杀手一样的人物——恐怕也只有女作家才能如此不惜笔墨来悉心打磨。有记者曾问过霍格,最希望哪位名人读《灰烟散尽》,霍格答曰:乔治·克鲁尼,因为让他演昆是再合适不过了。
想想看,约翰·昆有一双乔治·克鲁尼那样的深灰色大眼睛,皱纹里也折叠着性感,你说酷不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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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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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斯·迈克诺特:当浪漫与谋杀相遇
“他跟着她已经三天了,注视着,等待着。
如今,他已经掌握了她的习惯和时间表。他知道早上她什么时候起床,白天都见些什么人,晚上几点睡觉。他知道晚上她在床上夜读,喜欢把头支在枕头上。他知道她读的那本书的名字,也知道她把书面朝下搁在夜灯上,然后躺下,关灯睡觉。
他知道她一头浓密的金发是天然的,而她那闪亮的蓝紫色的双眸也不是她戴隐形眼镜的结果。他知道她的化妆品全是在药铺买的,每天早晨她都是花不多不少二十五分钟的时间打点齐整去上班。很显然,她更注意如何使自己显得干净、整齐,而不是怎样打扮得漂亮。然而,他对她惹眼的体态更感兴趣。但是,他并不急在一时,感兴趣也不是因为一些寻常的原因。”
这是《夜之私语》的开篇,寥寥几笔,便仿佛掀开了一层危险到致命的关系。且慢下结论,看下去你便会发觉,这只是虚晃一枪,在暗处跟踪女主角思珑·雷诺兹警员的,并不是什么变态连环杀手,而是一个希望能得到她帮助从而深入虎穴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要命的是,这个所谓的“虎穴”,正是当年抛下思珑母女的大亨父亲——联邦调查局怀疑他跟一连串背景复杂的诈骗案、洗钱案甚至谋杀案有关。待思珑受命进入父亲的领地——棕榈海滩后,她又遇上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桃花劫,诺亚·梅特兰像一道闪电,划亮了思珑的整个天空。如是,亲情似厚茧,爱情如旋涡,正当我们跟着思珑一起左右为难时,一场真正的谋杀骤然登场……
比之于沃尔特斯的冷冽,霍格的明快,《夜之私语》的作者,美国人朱迪斯·迈克诺特的笔触似乎更有女人味。西方书评家给她的定位是“浪漫加悬疑”,可谓实至名归。到底如何浪漫如何悬疑,单看她名下十几部作品的标题就可见一斑:《近乎天堂》,《梦之王国》,《温柔的凯旋》,《直到你出现》……个个都有让你浮想联翩的空间。
唐娜·莱昂:顺便幽一默
唐娜·莱昂(DonnaLeon),美籍人士,长期旅居威尼斯,作品的主要读者群却有大半在亚洲。从某种程度上看,莱昂搞笑的天分决不输于她设置逻辑陷阱的能力,所以如果你把她的《红鞋疑踪》当讽刺小说看,也说得通。故事从水塘边的一双红鞋开始,鞋边躺着一具浓妆艳抹的男尸,而死者竟然是堂堂的大银行行长!
是不是嗅到一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了?以莱昂泼辣的文风,炮制此类荒诞故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果然,我们眼看着案情牵扯出威尼斯一个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布鲁内蒂警长虽然揪出了真凶,挖出了深藏在背后的腐败大案,却没有把握一定能给他应有的惩罚,只能自嘲地想:在社会的某个特定阶层里,yin乱成了行为不轨,谋杀成了管理不善。
于是,藉着莱昂的犀利和幽默,我们意外地在侦探小说里品到了一点苦涩——那份淡淡的怅然,是可以让上帝也皱一皱眉、叹一口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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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书,两张碟,种种音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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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远行后的第一个周六,屋子里空极了。一声叹息,呵出来的气也是硬的,撞到墙上,结结实实地弹回来。
应该有一些声音才好,我想。
一阵东翻西找以后,我终于坐定。少顷,有旋律和节奏从书页和影碟间汩汩地流出来,满满的挤了一房间,全是音乐。
10:30am,多云,n次重放《黑暗中的舞者》最后一段
当初满世界都在讨论王菲跟比约克到底是形似还是神似的时候,我对那口齿不清的冰岛女人真是一肚子的不屑。后来冲着她初涉大银幕就拿了金棕榈的份上,问别人借来了《黑暗中的舞者》。看了一半机器卡壳,我居然像一只困在笼子里饿了三天的动物一样原地转圈。最后终于夺门而出,闯进朋友家,不由分说地把那下半截看完。临了,比约克的微笑,愣是把我那懵懵懂懂的朋友也逼出了眼泪。
那个笑,闪烁在婴儿般的眼睛里,绽开在少女般的红晕中,凝结在绞刑架上绳索骤然拉紧的瞬间。
绞刑架上的女人叫塞尔玛,是个身在美国的捷克人,一贫如洗的单身母亲。因为家族遗传病的关系,她的视力日渐衰退,而且她知道,如果不趁着儿子年轻的时候筹到钱动手术,他也一样难逃失明的厄运。为了能让儿子将来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孙子”,她没日没夜地在厂里加班,在几乎就要看到希望的时候被抛到了谷底——房东觊觎她的辛苦钱,一番戏剧性地抢夺之后,她杀了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还塞尔玛一个清白,她也不愿意拿出给儿子开刀的钱付律师费,这一切意味着,她只能上绞架。
然而这并不完全是一个关于公正、罪恶或者母爱的故事。弱小的塞尔玛有最宏大的梦想:世界在她眼里是模糊的,却也是鲜活的,因为她把生命里每一个片段都想象成音乐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歌里唱得那样美好。你可以说她自欺欺人,但没有这样的梦做一盏灯,她在黑暗中又如何能摸索出一条路来呢?
车间里,铁路旁,杀人现场,法庭,绞架,哪里都是塞尔玛放飞想象的舞台。每当尘世里的噪音放慢、推远,某种节奏渐渐加强之际,屏幕前的我们就知道,一长串眩目的、明亮的镜头又要徐徐展开,比约克嘶哑得几乎要把整个心都呕出来的歌声又要来撞击我们的耳膜了。
末了那一幕,歌声在绞架上戛然而止。余下的镜头全都是无声的。一个失落了音乐的世界。
11:45,一边煮汤一边翻《放耳听世界》
其实世上真有那么一些耳朵,能把噪声过滤成音乐——如果你知道约翰·凯奇,如果你手边也有他的传记《放耳听世界》,你就会相信,这不单是电影里才会有的情节。
凯奇何许人也?二十世纪一度臭名昭着而后广受推崇的美国先锋音乐家,可以给他扣上的帽子还包括:抽象画家,全美蘑菇协会理事,东方禅宗研究者,双性恋。
—中学毕业,凯奇代表全班致告别词。说到一半,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鲜花,塞进嘴里,在一片惊愕的目光中,津津有味地咀嚼他的花样年华。
—凯奇说:“音乐实在不灵,事实上我喜欢声音本身,而不要听它们被别人摆弄成那种样子。”他在钢琴的部件里加入报纸、杂志、烟灰缸、书甚至钉子、螺帽,用所谓的“预制钢琴”奏出了“离谱”的音乐。
—东京机场,一架飞机降落,巨大的轰鸣逼着人们捂起了耳朵,除了聋子和凯奇。他说,“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变化的音乐》的灵感来自中国的《易经》;《芳塔那混合》的谱子更像是一张数学图表;至于如今被视为时代里程碑的《4’33”》,不过是四分三十三秒的空白罢了。每一次上演凯奇的新作,都会激怒大多数的观众。
—凯奇对蘑菇有匪夷所思的嗜好。不管车开到哪里,只要路边有蘑菇,他就跳下去。对此,他的解释是:在词典上,音乐(music)和蘑菇(mushroom)紧挨在一起。有记者危言耸听:“下一步,他就要发明电子蘑菇了。”
……
我对先锋艺术家的动机素来有不大不小的成见。可是,对这个面无表情地把花吃下去的约翰·凯奇,我实在讨厌不起来。打开书,翻到我自己折了页的地方,看一两个他穷开心(他一生拮据,哗众而未取宠)的段子,我会一个人傻傻地笑出来。我又想起了那个卑微的、把车间当成百老汇的塞尔玛。她的精神气质,其实跟约翰·凯奇是一样的。
走进厨房,锅里的热气噗噗地顶着锅盖,打起鼓点来。我笑了,心想,到处都有音乐的感觉,真好。
1:30pm,在沙发上小睡片刻,读《狂恋大提琴》50—52章
午后的光线柔和温婉,一点脾气都没有的样子;书里,却是一个凄风苦雨的世界。
就在这几页里,杰奎琳·杜普雷,二十世纪最重要的音乐天才之一,终于永远地告别了她的大提琴。一路读下来,且喜且悲,她的撒手人寰,倒让我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
哪怕没有追光,台上的杜普雷也能艳惊四座——有时候,为了跟上她瞬间产生的爆发力,整个乐队都被带动得激情洋溢乃至疲于奔命。台前幕后,别人的迁就在杜普雷眼里渐渐地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不管是巡回演出的时候把脏袜子寄回家,还是用眼泪和歇斯底里换来跟姐姐分享姐夫的特权。
以前看过根据这部传记改编的电影。片子拍得唯美,只是如今对照着原着,总觉得缺了一点切肤之痛。毕竟,书是杜普雷的姐姐和弟弟自己写的,每一个字都浸没在他们的爱与痛里,沉甸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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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书,两张碟,种种音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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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地凝视着印在《狂恋大提琴》上的友人送给杜普雷的玻璃刻画——杰奎琳长发飘飘,从大提琴里流淌出的五线谱上飞着“J-A-K-I-E”的字样,仿佛能听到她拉的埃尔加协奏曲如潮水一般直逼过来。然而画上没有她的脸,那张脸上,或灿烂或疯癫或哀怨的表情,我们都看不见。
7:00pm,想起新买的影碟《海上钢琴师》
1900年,他在“维吉尼亚”号邮轮上出生,被人抛弃在一架钢琴上。收养他的锅炉工给他取名1900。在养父的葬礼上他第一次听到了钢琴的声音,从此便无师自通地成了一位技艺超群的钢琴手。然而他的音乐他的世界只有在船上才能绽放出光彩。在1900看来,岸上充满了未知的艰险,“厕所是稳定的,而人已东倒西歪”。
有一次他差点就上了岸,为了追随他一见钟情的姑娘。然而,当他一步步挪到甲板尽头,只差一步就要踏上陆地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看不到陆地的尽头,“不像钢琴,你永远知道它有多少个键”。
超期退役的“维吉尼亚”号终于迎来了炸船的那一天。不肯上岸的1900躲在别人不知道的角落里,安详地等待着跟船一起灰飞烟灭……
原来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会是这样匪夷所思、激动人心的事。我们早已习惯的那种四平八稳的安全感在1900看来,居然是最可怕的、他宁死都不愿意尝试的危险。反之亦然。且看这一幕:海上的风暴袭来,船上的旅客上吐下泻、不胜其苦,1900却泰然自若,和着风雨声弹钢琴。奏到忘情处,他干脆放开脚闸,任钢琴带着自己在大厅里奔驰游曳。
该怎么描述那段音乐呢?像掠过山谷里野百合的风,倏忽间就侵入到你的每一个毛孔里去。你还来不及闭上惊讶的嘴,先有笑容从眼角漾开来。至少会有暂时的几秒钟,你傻傻地想,其实一辈子住在船上,永远不用面对靠岸以后的纷扰,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22:00pm,微雨,读《克莱因蓝》,听Jazz
对书名经过一番引经据典以后的解释应该是这样的:1957年,法国人伊夫·克莱因在米兰举办画展,展厅里悬挂着八幅同样大小的画板,上面涂满了群青色,从此,这种颜色被正式命名为“国际克莱因蓝”。
大约就是封面封底上的那种蓝吧——冷到顶点,却又温润起来,适合呆在角落里,不疾不徐地看世界。
我在书城顶楼的角落里找到了它。封底上的那段话写得神神叨叨:基本上,这是一些由唱片引发的文字;不完全的,它们和村上春树与爵士乐关系密切(却又不合时宜地掺杂了少量的民谣、摇滚乐骚灵音乐和流行歌曲);在某种层面上,又和电影、阅读、汉堡包、夜生活、互联网、爱情或性及其他,有着介乎于真实与虚构之间的暧昧关系。
又是一个中了村上春树之毒的人,我想。慢性,剧毒。再找到作者署名,居然煞有介事地叫“小资”。
干脆认认真真地把形式做到极致,倒也透出些诚恳来。“小资”的文字是聪明的,聪明到哪怕是再做作再堆砌的段落,你仍然会觉得别致。比如:
—MilesDavis的那把小号也许是世上温度最低的一支号了,每此听他吹起来总是一片冰霜凝结。
—一年中总有那么几天精神恍惚,整个人都掉进某种混沌里面,在既不是幻想又不是回忆的水草丛里游来游去。
—坐飞机旅行就像三十岁以后的人生,怀着老于世故的忐忑与谨慎的兴奋上路,却终究什么事也没发生,然而一旦稍有闪失就有可能是改变一生的事,比如发迹或者失婚,总是最致命的一击,你还来不及反应,生活就已经四分五裂了。
何况书里附送的唱片实在是好听。多半都是小资提过的不浓不淡、不寒不暑的爵士乐,温度和清爽度都刚刚好,也夹着一两首类似于DonMclean的Crossroads那样舒缓的流行曲。我对着书一首一首地听下来,一边诧异于自己的耐心,一边感觉到睡意在某种微醺的状态中氤氲着,渐渐地与窗外的雨声交织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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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非恒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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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罗琳·斯凯利(CarolynSkelly)的故事,我是在翻一本过期的《名利场》时偶然找到的。文章的题目是这本杂志一贯的华丽而颓唐的腔调——“钻石非恒久”(DiamondsAren’tForever),跟Debeers钻石广告唱足反调——该是一种冷冷的看透吧,是阅尽繁华后几乎有些厌世的感伤。哀哀的调子已经开始低回,凝神结想,我只等着听一阕挽歌好了。
她活了九十一年。美貌,爱情,家庭,凡此种种,她也算是曾经沧海,到底还是一样也留不住。于是她试图用某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凝固昔日风华,比如珠宝,但,它们终究如水中流沙,失落得更快,更遁影销形。
一九七七到一九九六年间,各色人等从卡罗琳那里先后十余次明抢暗夺去的珠宝(绝大部分是钻饰),总价值约有两千万美元。此项记录至少在美国无出其右者。末了,这些戏剧化的失窃或遭劫本身,倒像是怜惜卡罗琳的落寞,好歹给了她层出不穷的可以挥霍光阴的理由。
做这个长篇特写的MarkSeal,循着故事的演进追踪多年,采访过包括卡罗琳本人在内的十余位当事人,得到一长串详尽而未必确凿的数据和线索。纵然他那样费尽气力地拼接起来,事实与事实之间,也还是留着太多太多难以看透无可言说的裂痕。最后写成的文章,在我看来,作者在字里行间多少透出一些如释重负的意思——这故事委实太长太冷,就像卡罗琳的人生,如今总算是熬到头了。
就像一个俗套小说的开头:曾经,她确实长得很美。一种逼人的、攻强守弱的美。
二十世纪初,卡罗琳·斯凯利出生在印第安纳州,初时父亲威廉·G·斯凯利(WilliamGSkelly)也是一贫如洗,但很快靠石油发迹。卡罗琳自从记事起,就披上了石油大亨继承人的外衣。
“一想到你,眼前就是上周日看到你的样子……真美啊,”美国一线化妆品牌“伊丽莎白·雅顿”(ElizabethArden)的创始人在给她的信里从不吝惜溢美之词,“瞧你,身量不高不矮,衬上那么个小蛮腰……千万,千万别变呵,哪怕一分一毫。你会永远都这么招人爱的。”
同所有的富家千金一样,卡罗琳是在东部的名校里接受了一系列时髦教育后才回到家乡的。二十岁的卡罗琳小姐一踏入家门就被爱情抱了个满怀:父亲公司里新来了个名叫弗里曼·伯福德(FreemanBurford)的卡车司机,这份工作本是他在法律学校里念书的同时找到的兼职,不想就此为他架好了直上青云的天梯。原来,石油大亨的千金,真的不是如外人想象的那么难追的。
一九二六年,“斯凯利小姐下嫁石油小子”的标题上了报。婚后,一对新人先在圣路易斯安那州住了一阵,伯福德靠着老丈人的荫庇在那里开了一家斯凯利炼油厂的分号。接着,他们又搬到达拉斯,伯福德出任一家石油公司的总裁,政界一度盛传他将成为下一任德州州长。一九三五年,他们的闲钱已经多到必须动足脑筋才能挥霍一二的地步,于是,一幢后来成为著名的“海龟湾饭店”的豪宅进入了他们的视野。
这幢类似于意大利西班牙混合式行宫的宅子建于二○年代,原来的主人是棉花业巨头舍帕德·金(SheppardKing)。当时正植石油业方兴未艾、逐步取代棉纺业主导地位的阶段,伯福德夫妇一掷七万六千美元收购金宅的壮举因此也就显得颇有象征意味。
令伯福德始料未及的是,女人一旦尝到了花钱的甜头,就有吞吐量惊人的胃口,尤其是像卡罗琳这样的女人。平时置办服装,她只要在杂志上看到一件入得了眼的,就会定做所有相关的配饰,哪怕是同样图案的笔记本也得备齐。而她对于装修新房的热情,更是到了几近偏执的地步。对此,达拉斯的一位装修师至今想来仍哭笑不得。据他回忆,有一次,卡罗琳下令把门厅的一大块木地板统统换成大理石。不料工程进行到半截,毫不知情的男主人在凌晨三点回府,一脚踏空,直接跌进地窖,摔断了腿。关于整幢大楼的色调,更是费尽了干戈:起初,卡罗琳要的是铺天盖地的粉红——地毯、家具、墙面、窗帘……三个月下来,好容易粉出规模了,她又发话道,“没错,这样是挺漂亮,可我改主意啦,还是那种很浅很浅的蓝色更美。”于是众人返工。但浅蓝照样称不了卡罗琳的心,她又在验收时要求改成灰棕。最后连灰棕也给否决了。话说那日正纠缠得紧,伯福德撞进来,见状大怒,吼道,“他妈的你们到底在折腾什么?”装修师细陈来龙去脉,伯福德当即断喝,“我把你给炒了!”旋即转身直视卡罗琳,“我把你也炒了!”
最终走的人却是伯福德。三○年代末,他卷起铺盖,搬出了这座永远也装修不完的宅子。卡罗琳不肯罢休,威胁他“最好还是回来,要不就走别的路。”
一九三九年,他们七岁的女儿小卡罗琳在报纸上读到一条超过她理解范围的新闻:父亲被控从事非法石油交易。据小卡罗琳说,向警方通风报信的人正是她母亲,后者曾咬牙切齿地宣称,“没有什么比一个被侮慢的女人更难弄的了。”
伯福德最终逃过了牢狱之灾,但他们十几年的婚姻是再难挽回了。两人一共有三个子女,最小的安妮跟着母亲生活,而小卡罗琳和儿子比尔则判给了父亲。
安妮童年的记忆里凸显的是母亲独坐在盥洗室里的影子,那影子紧挨着镀金浴缸,四周镶满了从天花板直落到地面的大穿衣镜。她失败的婚姻和挥霍无度的脾气让老斯凯利从面子直伤到里子,情急之下一度切断了她的大半财路,只肯提供一点“基本生活费”。她开始一件一件地变卖古玩,成批成批地遣散仆从,前脚要父亲为了满足她的“基本生活用度”替她买的新衣服付帐,后脚就把衣服折价出售换成现钞。另外,她还把名下多余的房子全租了出去,写《欲望号街车》的田纳西·威廉姆斯(TennesseeWilliams)就当过她的房客。
卡罗琳与文学界的渊源还不止于此。她的儿子比尔·伯福德(BillBurford)长大后成了小有名气的诗人,曾被普利策奖得主卡尔·夏皮罗(KarlShapiro)誉为“他那代人里唯一当得起‘美国诗人’称谓的家伙”。在他的作品《一个孩子的故事》里,母亲卡罗琳的形象跃然纸上:我母亲走在大理石客厅里/身穿一件亮闪闪的长袍/在或明或暗的地方搜索/然而痛楚牵扯着她的心/追逐着她在四面墙内无处可逃。
这首诗接下来的一段有点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神形毕肖地勾勒一个“面貌扭曲”的保姆,如何给诗人的心灵投下憧憧幽影。据比尔说,确实有过那么个吓人的保姆,最终或是自己出走,或是被家里解雇,临行时口袋里只揣着十六块钱。更恐怖的是,她还给母亲扔下这么一句话,“我希望有朝一日你也遭此厄运!”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