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芳的为人

  • A+
所属分类:美文摘抄

我同梅兰芳五十年的交情,在一间屋中,共同用功工作也有二十几年之久,对于他的性情品行,知道的相当清楚。所以知道的清楚者,不止因为相处甚久,而且也曾经详细留神,严格的审察过。为什么要这样详细审察呢?这无妨连带谈几句。吾国社会中有一种传统的思想,以往不必谈,明清两朝,几百年的风俗,凡是正人君子,都不肯与戏界人来往——尤不敢与唱旦脚的熟识,免招物议.我在宣统二年,就认识他,但无来往,只是看了他的戏,给他写信,发表我的意见,大致总是说,该戏演的某处好,某处不对,应该怎样演法等等的这些话。最初写信,不过好玩的性质,他彼时已很有名,对于我这一位,不十分相熟的外行的信,不见得能够重视,没想到下一次再演,我又去看,他完全照我写的改过来了,这一来,把我的兴趣,引起来了,以后写过七八十封信,他还都保存着,有一部分,粘在册上,存于国剧学会。

我自民国二年以后,便天天到他家去,然不过谈谈旧戏的规矩情形,没有给他编过戏,意思就是我要看一看他,是怎样一个人。他演戏的天才,自是很高,然倘人格不够高尚,也值不的帮忙。因有两三年以上的工夫,所以察看的很清楚,不但他本人,连他的家庭也都很好。从前社会中的议论,大多数的人,都疑惑戏界家庭,不够高尚,其实我同戏界家庭有来往的很多,看他们都很安闲清洁,绝对不是大家想像的那种情形,不止梅兰芳一家。若说戏界有不够高尚的人,自然也难免,但哪一界没有呢?在那个时期,恐怕政界的人,不高尚的,比戏界人,还多的多。自此之后,我才决定帮他的忙。最初替他编了一出《牢狱鸳鸯》,一演而红。又编了出《嫦娥奔月》,不但替他设法创制古装,且为他安了舞的身段。因为既创出古装,就一定要编几出《红楼梦》的戏,第一出即《黛玉葬花》。这两出戏,一因是古装,二因有舞,于是大红而特红,每次演唱,必卖满座。其实叫座能力,所以那样大者,固然因为是新戏,也确是他本人叫座能力特别大,只这两出戏,到上海每次,就赚了三万多元钱。一次我二人闲谈,他颇有想送我一笔款,报答我之意。我说您不必动这种脑思,向来外界人对于戏界人,约分两种,一是在戏界人身上花钱的,一是花戏界人钱的,我们二人,是道义交,我不给您钱,也不要您的钱,只是凭精神力气帮您点忙而已。后来又有一次,他同我说,我的声名,可以说是您一个人,给捧起来的。我说,话不是这样说法,编几出新戏,固然于您很有益处,但仍是靠您自己的艺术能力,比方一样的一出戏,您演出去,就可以卖一块钱一张票,倘是我自己扮上,上台一演,恐怕两个铜板,也没有人来看。再说,您出名,我固然有点力量,可是我的声名,也蒙您给带起来,所以现在知道您的人,大多数都知道我,如此说来,我也应谢谢您。他说,那也不然,您出名是有您的着作,对于社会的贡献,于我没什么相干。以上乃我们平常谈话的一些情形,我为什么写这个呢?大家由此可以知道,他为人是谦虚而恭谨。

他讲信用的地方很多,最浅显最常见的,是演义务戏。北平的风气,为办慈善事业或学校等等,常常找戏界人演义务戏,演员无报酬,又可以卖大价,倘办的好,颇能剩钱。不过戏界人,虽明处是不要钱,但他开帐时,场面、跟包、配脚等等,所开之价,总此平常加倍还多,暗中自然就把主脚应得之数,开在里头了。就是主脚不是自动如此,他的办事人,也要这样做。因此闹的开支很多,剩钱有限,且有赔钱而很狼狈的。这种情形,戏界人人知之,常当戏提调之人也都知道,此外知道的人,就很少了。梅则不如此,规模太小之义务戏,他不演,他既答应演义务戏,我则一文不要,自己跟包人,自己给钱,其余配脚,由义务办事人,自己接洽,以昭信用。以上这段话,并非讥讽他人,其实我就不赞成白找人家演义务戏,我的思想,是戏界人之艺术,也是花钱学来的,如同店铺的货物一样,白找人家演戏,就与白搬人家的货物一样;自然倘遇重要事情,则另当别论,所以几十年中,没有找兰芳白演过戏,只有一次,是蔡孑民、李石曾两先生,创办中法大学,曾由我约梅,演过一次义务戏,就是未受分文的报酬。前边所说规模太小之义务戏者,系指办一小学等等,他如果答应这种,则他一年之中,只能专演义务,无法再演买卖戏,因为求他之人太多,且有许多借端图利之人,所以无法答应也。至于大规模或本戏界之义务戏,则他永远站在前边,盖民国六七年后,老辈如谭鑫培等去世之后,叫座能力,以梅居首。所以他永远倡头举办,他到上海之后,也要赶回北平出演。后几年不能回平,他便在上海约各脚合演,所得之款,一半给上海本界贫人,一半汇寄北平。

次谈他的自爱,民国以前不必谈,民国以后,北方有些军阀,固然也是捧唱戏的,可是给有名之脚为难的地方很多。闹的丑声也很多,彼时的名脚,也确有一二不自爱之人,我知道的相当详细,但此不应该随便说,以免自己的口过。所以有如此情形者,所不规则的军阀,大概大家还都知道,而这些军阀的部下,倚势凌人者更多,狐假虎威的气势,尤难对付。梅则对付的不错,他常说,命我唱戏,因为我是这行,当然非唱不可,且永是规规矩矩的唱,至于给钱与否,既然不能抵抗,也就满不介意。惟独他们要找我去,同他们吃吃喝喝,打麻将,叫女等等的事情去鬼混,就是杀了我,我也不干。因此所有的军阀,也没肯逼迫他,大概也是因为他名气太大,倘闹的天下皆知,于他们军阀,也不很利,所以他们有所顾忌,然梅之摒挡,也真不容易,此足见他自爱。

再谈他的气节。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人以溥仪为傀儡,在东三省成立满洲国。在未成立之前,日本人即使中国人来找他,请他于满洲国成立之日,去演几天戏,以志庆祝,戏价定可极力从优,安全绝对保险。他当然不去,如此交涉了几次,这个中国人说,你们梅府上,三辈都受过清朝的恩典,是人人知道,如今又成立新政府,你们自然应该前去庆祝,且此与演一次堂会戏,也没什么分别,有何不可去呢?梅回答的很好,他说:这话不应该这样说法,清朝已经让位,溥仪先生,不过一个中国国民,倘他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庆寿演戏,我当然可以参加;如今他在敌人手下,另成立一国,是与我们的国家,立于敌对的地位,乃我国之仇,我怎么能够给仇人去演戏呢?该人又说,那么从前的恩惠,就不算了?梅说:这话更不能说,若严格的说,清宫找戏界唱戏,一次给一次钱,也就是买卖性质,就说当差,像中堂尚书等,或可说受过恩,当小差使的人多了,都算受恩吗?我们还不及当小差使的人,何所谓恩惠呢?该人无言,事遂作罢。过几个月,有苏俄“教育部”,约梅兰芳前去演戏,所有条件都谈妥,预定前往苏俄之期,即满洲国成立之时。梅对我说,由北平往苏俄,势必经过满洲国,倘被他们强留住,演几天戏,是无法抵抗的;其实平平常常,演几天戏,也算不了什么,他们的名义,一定是庆贺满洲国,日本人必借此,大事宣传,于我实在合不来,苏俄此行,只好作罢。后又经几次接洽,结果规定了所有配脚等等二十余人,由北平乘火车,经东三省赴苏俄,兰芳则一人由上海乘苏俄轮船,直赴海参威前往。这些情形,日本人当然尽知,然苏俄船在日本靠岸时,日本人对梅,还开了一次欢迎会,这当然是日本人的手段,故意表示友好,然此却可见梅之气节。

还有一件,就是日寇时代,梅留须躲于香港。此事几乎人人知道,但其中较详细的经过,则知者甚少,亦可略谈几句。当日本未占北平之前,梅曾与我写信,请我到上海去住,他说北平怕不保险,我给他回信,说上海也不会安定。但他却认为上海是各国租界,在南京政府未迁移之前,他总认为上海是可靠的,所以毫无搬移的心思,迨政府往西一移,他才有移动之心。想追随政府,然政府尚无确定地点,未便移动,后政府决定设在重庆之后,他想去可就不容易了,一则交通已不方便,二则日本对他早已注意,想往重庆,恐怕是万不可能的事情了。日军初到上海,他尚可安居,后来日本势力伸展到租界之中,他看情形不好,才想迁往香港。未迁之前,有人同他说,日本对你向来非常友好,何必迁居呢?日本人说过,所有中国人到日本去的,日本社会呼他们的姓名,永远用和音(即日本音),从前只有李鸿章,则有一部分人呼为中国音;此次梅兰芳到日本,则全国日本人,都呼为中国音,——所以梅到美国去的时候,美国报纸中说梅兰芳是六万万人欢迎的名脚,意思就是除中国人外,还有日本人一万万以上(两件事情,倒确是有的)。有这种情形,你可以不走。梅说:日本人对我自是很好,但对于我们的国,则太可恨了,有什么理由,不管国家,只管自己呢?所以他决定躲到了香港。自日本人占了北平,到日本投降,八年之中,我没有和他通过信,但因为小儿也逃到香港,就住在他家,约二三年之久,他们二人,常常商量,同往重庆,但彼时虽然能去,而已不能畅通,有时路间还要走一段,他当然很畏怯,迟延迟延,结果小儿自己先去;并商定由小儿到重庆,看情形替他布置,他再前去,结果越来越困难,致未去成,此他未去重庆,停留香港之实在情形也。当然他左右,也有阻拦他的人,此处不必多赘了。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