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爱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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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信仰基督教的朋友给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她的一个西方教友志愿到我国西部某贫困山区支教。她在一所简陋的小学里教孩子们读书,课余时间走街串巷为那些不识字的村妇扫盲。在那里,她不能给人们宣讲基督,因为,他们不懂也不想理解。多少个慢慢长夜,只有一盏孤灯、一本《圣经》陪伴着她,但她无怨无悔。因为,她心里有来自上帝的光和爱。但有一次,她经历了一件让她心碎的事:在路上,她看到一群孩子正在殴打一个爬在地上的孩子,那个孩子已经鼻青脸肿;她疯了似的跑过去把那个挨打的孩子搂在怀里,哭着问那些孩子为什么打他;那些孩子快乐地喊道“他是哑巴!”这是什么理由?在那些孩子跑了很久之后,她也没有明白过来,只是使劲楼着那个挨打的小哑巴陪着他哭;后来,她把那个哑巴孩子抱到镇上,给他洗了澡,为他买了干净的衣服和鞋子。但没过多久,在不同的地方,她又看到了相同的一幕。

朋友转述说,当时她的教友真想马上回到自己的国土,享受自己舒适的家和温暖的亲情,但是她没有离开。现在,她依然留在那片让她感慨、让她伤心的地方继续她的工作,因为,她心里有爱。朋友讲的时候,眼睛里有泪花。我理解她的心情,但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安慰她。也许,小时侯我也曾跟着大孩子们追赶着往村里的疯子或傻子身上扔过土块。没有别的理由,就因为他是疯子和傻子;或许还有一点,那就是他没有能力反击。如果是正常的成年人,说什么我们也不敢。我们是弱小的,但相对于我们,疯子和傻子更是弱者;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安全的。很简单的逻辑,在爱的法则里却显得那么难以置信、那么令人忧伤。

当代学人刘小枫说,爱就是怕。我们可曾怕过什么?我们怕的是权威、是绝对的力量。面对和我们一样甚至比我们更弱的生命,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怕;我们相信勇敢,相信拼搏,相信斗争,就是不相信爱。我们都知道要热爱生命,但很少有人告诉我们要敬畏生命。所以,我们才会在高喊热爱生命的同时践踏更弱小的生命。因为,我们忽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敬畏。没有敬畏的热爱是空洞的,它缺少必要的土壤,显得矫情。当尼采搂着被主人鞭打的马哭着喊兄弟的时候,他拥抱不仅仅是受虐待的牲畜,他拥抱的还有爱的真谛——超越种属、心怀生命。

是的,用不着讳饰,许多时候,我们的确缺乏基督徒的博爱和生命意识;我们宁可相信社会化的达尔文主义,相信极有可能演变成“超人哲学”甚至纳粹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所以,才会在时代进步、提倡和谐的大前提下出现那么多的不和谐音符:关注物质,漠视生命。那些以强凌弱者,那些虐食者,其实都没有基本的生命常识。而缺乏这种必要的意识,衍生的只能是自私和冷漠。生命是平等的。任何生命,不管它有多卑微,也有属于自身的权利和尊严。在这里,我无意劝人都信仰基督。那是个人问题。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不信仰,但面对生命,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然后爱它、尊重它;即使不能,也要同情;即使还做不到,最起码也不要欺辱和践踏。真正的爱没有条件。因为,任何生命都是惟一的,逝去的一切都不可重来。人的一生,迟早要面对死亡,但我们可以做到向爱而生。这是应该是生命的意义之门。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