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不能总归结为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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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生活常态的问题引起公众关注之后,我们缺乏的是审视这个问题根源的自省之心,而简单地把这种现象归结于素质论问题,更甚者,认为简单的用严刑苛法来治理以达到马路通畅的目的,而忽略了红灯十字路口设计的通行时间是否科学合理等等问题。当一个问题在找不到根源不能对症下药的时候,所有的努力也未能达到事半功倍之效,反而沉疴难痊。其实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能否根治也是如此。

中国式过马路:不能总归结为素质问题

不可否认,我们面对中国式马路现象的存在,同司机行人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现行的交通法规虽然明确了违反交规法机动车驾驶人员将会受到哪些处罚,但是在无监控无人看守的十字路口这一法则却未免有用,而这种路口车挤车人挤人的现象成为了一种常态,当自律不能成为相互尊重的基础,法规未能抵达的时候,这种约束性便会失去效力。于是那一句我们只要凑够一撮人便可以走了,也成为生活的一种常态,也成为现下交通拥堵的一个头疼问题。

这并非是我们的行人不自觉,而是在于某个路口其红灯的设置是否合理也决定了是否拥堵的程度。在那些车流人流繁忙的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车行与人行的时间将会是决定拥堵的关键所在。但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未能引起交通部门的重视,那么在通车时间过长,行人等候时间过长的情况下,疏堵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显而易见,拥堵的问题其实不能简单地归结在人的素质问题上。

如果说,严刑苛法能够让人畏惧因而起到尊重之心,但这种法的建立还必须建立在能否尊重个人的权益之上,如果一味的强调法而忽略现实状况,这样的遵守似乎又缺少了一些人情味。纵然,中国式过马路已经成为拥堵的根源,无论是车辆驾驶员的素质还是行人尊重交规的理念都有待提高,但更重要的在于,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设置,必须要有科学的、人性化的设置,必须符合这个地段人流车流通行状况来决定,而不是一味的按步就班让人去适应这种规则。如果忽略了现状,脱离了实际,那么这样决非是疏堵的根源,也不是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办法所在。更何谈公民的素质问题,司机的素质问题。

当中国式过马路被视为社会的“毒瘤”,其实我们更应该深层次地去剖析一个城市的道路建设枢纽是否合理、其十字路口通行红灯设置时间是否合理,再过来谈如何提高司机行人的素质问题也不晚,而不是一味地把这种问题归结于素质论上。

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