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打拼的:中国护士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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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励志故事

一、勤慎肃恭(23)
为了让下午不睡觉的莉莉晚上能睡个好觉,我特别注意她的床和被褥的平整舒适,室内温度适宜。她每晚入睡之前,我都用热水帮她泡脚、按摩,然后让她喝一杯热牛奶,吃一小片饼干,从而有一个良好的晚间睡眠,以至于能有一个相对健康正常的生活。
莉莉是个很安静很听话的老人,她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和我很好地配合。看着莉莉能够这样白天醒着夜里睡觉,我的同事们都感到十分吃惊,莉莉的家人则对我万分感谢。每每有人到院里来参观,院长也会把莉莉的故事讲给大家听。最后,连一些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门研究老年痴呆症的专家也对莉莉发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老年痴呆科工作的特点是护理人员相对增多。我们和病人的比例大概是一比四,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护士助理每天只要精心地护理四个病人即可,而且病人都是相对固定的。这样做的好处在是我们护士助理有充分的时间,来了解自己所护理的病人的脾气秉性、痴呆状况;还有就是让痴呆老人每天都能看到一个相同的面孔,避免他们在意识上产生混乱,加强他们的认知、信任和安全感。
总之,我们老年痴呆科工作的宗旨是以心理护理为主。凡是在这里工作的医护人员,都应该力求于胆大心细、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富有爱心,才能让患有老年痴呆的病人像健康的老人一样过得幸福美满。
屈指算来,我在老人院里前前后后大概工作了三年。在那三年中,我用一颗温暖的心、一双勤劳的手加上我的许多汗水和辛苦护理很多很多美国老人。我们之间那种浓厚而又淳朴的情感一直久久地留在我内心的深处,像一珠琥珀,虽然历经岁月,却久久不能忘怀……
二、学海无涯(1)
1重返校园知难而进
告别老人院的生活、重返校园的那一年,我刚好36岁。
在美国,年龄从来就不会成为人们求学的障碍。任何人、任何年龄,只要你对获得知识的愿望仍旧那样赤诚,那样火热,那样渴望,你就永远都有重返校园的权利和机会。
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人们走到一起,走进知识的乐园边,其目的各不相同。年轻一代为了自立而求学,中年一代为了充实而求学;老年人则为了兴趣而求学。
我重返校园的目的完全是想在我已有的基础上,选一种更加理想或是更适合于我的专业。
美国学校对于外国学生的要求是先要选修三年的英文课,继而才可以进入专业的学习。我在参加入学考试时,由于英文成绩优秀而被允许将三年的英文课缩短为一年。
当时我的英文在听说上都有了不小的进步,努力的重点放在读写上。任何一种语言的读写之间都有一种不可忽视的辩证关系。读是写的基础,写是读的提高。读得越多,思路和词汇才会不断地拓展和丰富,才会写出更准确、更精彩的文章。反之,写是让语言消化、分解再合成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的训练,语言才能融入人的血液中,才能成为运用自如的一种工具。有了这种工具,才能把阅读引向更深的层次。
我在英文的读与写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阅读和写作虽然是两门课,但在美国大学里往往是由同一个教授任教。这对师生之间的互动起了良好的作用。当年教我阅读和写作的是卢森教授。卢森教授四十多岁,留着一头浓密的栗色短发,眼里全是耐心和理解的微笑。她上课时,无论是裙装还是裤装,都是一样整洁、娴雅,举手投足间透着十足的信心、干练和富于经验。她曾获得语言学和教育学两项硕士学位,在校执教二十多年,一直从事外国学生的英语入门教学。她像一条输送带,把来自天南地北的外国学生送向美国社会的广阔天地,默默无闻,却举足轻重。
卢森教授的课堂是严格的。无论学生们在大千世界里应用何种语言,只要一走进她的课堂,所有的人都必须随时随地用英文交谈,除非你不开口,一开口,哪怕是一字一句,也得说英文,这让学生们自然而然地养成用英文思维的良好习惯。
卢森的课堂是有趣的。她的教学从来都是力求理论和生活相结合。在阅读课上,她引进了大量的课外读物,诸如世界名著和美国著名的杂志等。她要求我们定时完成并上交一份读书报告。由此,她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我们每个学生的阅读深度以及写作表达能力。对学生来说,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提高阅读速度、扩大词汇量,同时也能拓展知识面和完善写作技能。
卢森的课是成功的。她不习惯在课间回答学生的问题,除了专门的答疑辅导之外,她最喜欢的是学生们在课堂上畅所欲言,谈笑风生。无奈大多数东方学生虽学习很刻苦,但是却比较拘谨,对知识一知半解,不好意思高谈阔论。为了调动每个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讨论问题时,她把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只有三四个学生,人人都有讲英文的机会。每一个小组讨论完之后,要上交一份由全组成员共同参与写成的文章,并由各小组的成员轮流在全班演讲,成绩突出的可获得卢森教授自己颁发的奖品。
除此之外,她还要求我们每周自选题目,写一篇作文上交。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给每个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力,去写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在选修她的课时写过一篇“悼念外公”的文章,受到了卢森教授的高度赞扬,还被选作范文发表在大学的校刊上。
当我的英文学习进到后期时,我开始考虑我的专业方向。我个人的立足点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医学方面。除了我个人对这方面的兴趣以外,最重要的是身处异国他乡,在用第二种语言求学和与人共事中,最好有较强的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基础。因为对专业知识的牢固掌握,往往可以弥补语言上的欠缺,这对求学和工作无疑都是相当有益的。
二、学海无涯(2)
最终,在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专业中,我选中了牙医助理这一行。
牙医助理,作为一种专业,在美国大学里设置了一系列的必修和选修课。课程大致分为牙医医学史、口腔解剖学和生理学、口腔胚胎学和组织学、口腔形态学、口腔微生物学和病理学、口腔疾病的传染学和防护、口腔药物学和麻醉、口腔材料学、口腔放射医学、口腔内外科及小儿科的各种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与之相关的选修课有营养学、心理学及突发性心脏病的急救法。上课时间两年,之后有半年的临床实习。
美国大学的特点之一是非常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我们的学校里就有为牙医助理专业专门设置的一套形象逼真的牙医助理的教学诊所。诊所内配备了牙科的各种用具、X光机和暗室等。在每个牙科座椅上坐着一个用橡胶做成的模拟病人。“病人”口腔中的所有的牙齿都可以自由装卸,以备教授讲课时作各种示范动作和学生实习之用。我们反反复复地为假病人照X光片,在暗室里自己冲洗出来,看效果如何。
两年的学习让我系统地掌握了有关牙医助理工作的各种知识和技能,而后的半年实习使学到的知识和能力得到巩固。
凡是在美国进修牙医助理的学生,都必须经过半年的临床实习,然后通过考核才能拿到证书。这半年的临床实习不仅是校方要求的,对于毕业后能否顺利找到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很多人明明博士毕业还要想办法做几年博士后。美国人永远认为,光有理论而没有实践的人是没有用的。很多美国牙医在雇用牙医助理时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没有过实际工作经验。有工作经验的比没有的容易得到工作;工作经验多的比少的容易得到工作。所有的牙医助理学生都把这一段临床实习看得非常之重要。
在这半年的关键时期,我遇到了一个让我最头疼的医生——费希尔医生。
费希尔医生是个犹太人,美国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口腔外科专业的高材生,以治疗牙周病见长。毕业后,他一边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一边开私人诊所。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三十多岁的人,身高中等而偏瘦,眼睛虽说不上漂亮,却有几分神采,嘴角微微地向上翘着,样子很是喜兴。她着装素净淡雅,不施粉黛,动作灵敏活泼,说话的语速极快,与人相处随便而不拘谨。她的私人门诊部位于纽约市的高级住宅区里,是一座两层的小洋楼。楼上是她自家的住房,楼下则是一个很标准、宽敞、明净的牙医诊所。她自己做老板,手下有一个办公室主任,一个牙医医士,以及一个牙医助理。至于,我们这些实习学生,在她这里都是一拨一拨流动的。
生活上,费希尔医生是个单身女人,领养了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儿。和她们母子同住的是费希尔医生的一个远房表姐。这位表姐比费希尔医生的年龄要大很多,也是单身。她不懂医,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专业特长,可她是个理财能手。所以费希尔医生给了表姐一个办公室主任的头衔。两人分工合作,一人行医,一人管钱。
费希尔医生平均每天有四到六个手术病人。口腔和其他外科手术实际上没有很大区别,只是一个创伤面小一些,一个大一些。我作为一个牙医助理实习生,参加了她的每个手术。在我眼里,费希尔的每一例手术都做得相当漂亮,术后愈合也极好。
她的高超医术对病人、对我这样的助理而言,本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实际上并非如此。平日里费希尔医生谈笑风生,随和爽快,可是一进手术室就变得神经质,紧张焦虑,敏感专横,整个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她心情不佳的缘故。后来发现,例例手术她都是如此。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是她对自己的医术缺乏信心呢?还是她根本就不喜欢这项工作?这样日复一日地做下去,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承受心理压力的。而更糟糕的是,她把这种压力和神经质毫无保留地传染给了我。
二、学海无涯(3)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凡事都希望有个最好的结局。当我了解了费希尔医生的这种极端对立的性格时,我首先说服、调整我自己。每一次手术我都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含糊,总是全力以赴地去做。可是很多时候努力也全然无用。我觉得自己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努力,以为事情这样处理就是最佳状态了。但别人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眼光看,就会觉得这事做得不够圆满或是漏洞百出。论口腔手术,费希尔医生当然是权威,而我只是一个实习生。也正因为是这样,在我已经尽力的情况下,如果说还有什么不周之处,她可以好好地对我说。可她却总是当着病人的面,对我大呼小叫,或是把牙医器具故意摔在地上。
然而只要是手术一结束,她又马上还原成平日的样子。她从来也没向我作过任何解释,指导,或是道歉之类的事,仍旧和我说说笑笑的,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但她这种情绪上大起大伏的变化搞得我心理上极不平衡。我也试着和她沟通过,可她却说我做得挺好,下次她会尽量控制她的脾气。可是她的话从来就没真正实现过。
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委屈极了,手术后便一个人躲在走廊里哭鼻子。正好让办公室主任见到了。她一脸吃惊的样子,问我怎么了?我说了和费希尔医生之间的“矛盾”。办公室主任反倒笑了,她说:“嗨,你来的时间短,还不了解费希尔医生的为人。她是个口严心慈的人。她的许多做法其实都是对事不对人的。她每次做手术时,都觉得压力特别大,所以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她不光是对你,对别的助理也是一样的。你别往心里去。”我说:“无论如何,她这样做,对我是不公平的。”办公室主任拥抱着我说:“我知道!我知道!下次再有委屈,就找我,我替你出气!”
日子就这样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手术中过去了,转眼之间,我的半年实习生活就要结束了。一天下午,办公室主任忽然找我,我以为又“犯”了什么大事了呢!没想到,她说:“你的实习很快就要结束了,费希尔医生很想正式聘用你作她的助理,她委托我来问问你的意见。”我听了以后,心里既惊奇又好笑,我没说什么,只是婉言谢绝了。在费希尔医生那里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有医术上的,也有为人处事上的。
在美国做个好护士,情商的高低往往比智商的高低显得更重要。护士本身的工作是一种熟练工种,熟能生巧,人人都会做。但是要与不同性格的医生之间搞好协作关系,那才是一门真正的学问。
实习完了,我参加了校内的各门考试。在取得了学校的毕业证书之后,我又参加了全国统一的牙医助理的考核及心血管急救的考核,并得到了这两项的证书。当我拿到了上述三种证书之后,我才算完完全全地准备好了,具备了到市场上去寻找工作的资格。
2牙医趣事处处可见
我毕业以后便和美国牙医们朝夕相处,成了“牙医的第二双手”。在众多的牙医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莫理斯医生。
莫理斯医生,七十多岁,中等身材,胖瘦适中,加上一张“大众式”的脸,真说不上有什么特殊之处。但是他倒是有两个小小的不引人注目的特点。
一是他头上有两个旋儿。而其中的一个旋儿长在前额的正中,因此前面的一缕头发总是随着“旋儿”卷起来的,猛一看,像是“自来卷儿”,倒也不难看。可是这几年老了,周围的头发慢慢地脱光了,奇怪的是“卷毛儿”依在,给你的感觉像是平静的海面上掀起了一束“浪花”。为了这束“浪花”,莫理斯医生还真得费些心思呢!他常常不停地往那“浪花”上抹油,这样才能维持“浪花”的立体形象。
二是莫理斯医生的双手非常粗大有力。当他拔牙时,总是不费吹灰之力。当然相对十指的粗大,鼻孔亦粗大,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否则莫理斯医生就失去了“清理鼻孔”的自理能力了。
莫理斯医生是个犹太人。父母是从俄国来美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父亲是个农场主,养育了三个儿子,莫理斯排行老三。从小,父母不让他们讲俄文,家里家外,只能讲英文,为的是三个儿子将来成为“真正”的美国人。老父亲虽然是辛辛苦苦地务农一辈子,却为儿子们规划了三个辉煌的前景,即三个儿子将来必须一个学医、一个学商、一个学法律。
二、学海无涯(4)
三个儿子倒是都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一心向学。只是长大后,两个哥哥分别作了律师和商人,轮到莫理斯时,就只剩下了“医”了,于是他就这么进了医学院。直到今天,如果有人问他为何要做牙医时,他仍会一脸无辜地说,是爸让他做的。
莫理斯虽然是让父亲“逼”上牙医这条路的,可是他却是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精明能干的好牙医。他常常对我说,他的“医龄”比我的年龄还要长呢!这是真的,莫理斯牙医从1957年开始行医,到今天已有近五十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凭着一颗热情诚恳的心以及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作风,把自己一切的一切都献给了他热爱的病人们。
当他最初走出医学院大门时,莫理斯医生自愿投身到纽约的一家贫民医院里当牙医,一做就是五年。五年后才回到自己的故乡,有了自己的诊所,从此,莫理斯以诊所为家,直到今天。
莫里斯是个精力旺盛的人。每天早上7点整,他就准时到诊所,烧一壶咖啡,然后就坐在实验室那淡蓝色的灯光下,聚精会神地做起牙的模型来。8点整,他开始看病人,除了中午很短的午餐之外,他总是一刻不停地忙着,直到下午5点为止。每每遇到疑难病例,他总是加班加点地研究治疗方案。如果到下班时,忽然来了急诊,他总是毫不犹豫地留下来给病人治疗。
除了自己的门诊外,他每周还在医学院里教学一天。他是真正的桃李满天下的教授,他早年的很多学生也都成了著名的牙医。莫理斯在自己的实践中还常常有新的突破,总有论文发表在医学杂志上。他是一个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人。
我是新手,莫理斯牙医常常会把我叫到他的实验室里,让我看着他做牙。让我有时间多看看他怎么做。莫理斯还坚持每个月给我们大家讲课一次,大有“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意思。
莫理斯在治疗过程中,不喜欢张口向我们助理要任何医疗器具。他要求我们要像手术护士那样,他一伸手,我们就能马上把需要的东西递过去,要很专业。这要求我们每个助理对于治疗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清清楚楚,这样才能达到随机应变的程度。
治疗的过程中,莫理斯不和我们助理说话,却跟病人谈天说地——当然病人口中放满纱布、吸管和开口器之时除外,此时就由莫理斯来唱独角戏了,而他总有说不完的故事。有时他又会边做牙边唱歌,只是他不会唱什么名歌。他的歌大多是即兴编出来的,所以每一次唱的都是“新歌”。病人则会在他的“歌”声中放松下来。
当然,就像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样,世上同样没有十全十美的医生。医生也会做错事,只是万一错了,很可能是人命关天。难怪有人说医生是职业杀手。莫理斯却能每每做了错事之后有本事“化险为夷”。
一次一个老夫人来补牙,莫理斯很熟练地将牙齿补好,然后道谢再见。谁知到下午时分,老夫人打来电话,说是想请教一下,早上补牙后,嘴里留着一个纱布卷,现在仍在,不知何时应取出?莫理斯一听,知道是自己粗心大意出的错,可是他却不动声色地告诉病人五分钟后取出,从而免去了不少麻烦。
还有一次,莫理斯为一个病人镶牙。一切准备就绪,在莫理斯把那价值七百美元的“金牙”放入口腔时那一刻,手一滑,牙落在病人口中,就在这时病人来了一个吞咽动作——“金牙”入肚了。只见莫理斯急中生智给病人拿来一盒超薄塑料手套,笑着说:“怎么把我的“牙”吃了?这回还得麻烦您好好找牙了。事隔两天,病人喜出望外地捧着“金牙”回来了,经过莫理斯严格消毒,那颗长途跋涉的“金牙”又派上了用场。
大家都说莫理斯爱财如命,可是需要的时候他又很大方。他对工作服要求极高,从不马虎。他花钱请专门裁缝,用很高档的布料,给我们做工作服。他说这是职业道德。莫理斯为给病人治疗从不偷工减料,常常花很多钱买最先进的牙医用料和器具。他说,只有这样才能保质保量。莫理斯买来各种各样的鲜花,来装饰他的诊所,让诊所四季如春,让每个病人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莫理斯牙医还一年到头花钱雇一个清洁工,定时来诊所刷马桶,使诊所的洗手间总是芳香四溢。莫理斯对于我们这些助理涨工资问题精打细算,可是我们中有谁哪个牙齿出了毛病,他却能免费为我们治疗。至今我的嘴里还镶着他精心制作的价值三千美元的牙齿。
二、学海无涯(5)
莫理斯结过两次婚,都没成功。因为他总是把做牙的一丝不苟的精神用在妻子身上,于是就闹出许多不愉快,最后不欢而散。第二次婚变后,莫理斯决定“洗手不干”了,从此加入了单身汉的行列。
不结婚不等于不恋爱。虽然他已是70岁以上的银发族,可是却热情不减,女友不断。常常是爱得如醉如痴,情不自禁。对于年龄相仿的老太太们,莫理斯则是不屑一顾的。最能让莫理斯动情的是那些40岁的女人。好在莫理斯有的是钱,任何和他坠入情网的人都可以陪着他周游四海,足迹遍及了世界的名山大川。
既然有情人,就免不了让莫理斯带到诊所来看牙修牙。莫理斯会亲自戴上老花镜,对着情人的嘴看个仔细,万一发现“坏牙”,那一定要换新的。一颗牙齿的钱可以买不少的金银首饰,莫理斯却不在乎。他心里想的是下一次约会可以看到女友的明眸皓齿,会更动情。当然也有女友装了牙,就再见的。莫理斯也只当一举留个永久的纪念了。由于老莫理斯的情人遍地,所以他的“牙齿”也就到处生根了。
莫理斯有四个女儿,都是第一个妻子生的。莫理斯对每一个都疼爱、都期望很高。眼下,四个女儿都学有所成,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一次,莫理斯偶然在一本杂志上读到有关中国偏远山区的人生了女孩儿就扔掉的故事,感到非常震惊。同时,他也非常骄傲地告诉我,他养了四个女儿,一个没扔。
除了终日“琢磨”牙齿以外,莫理斯也有许多业余爱好。由于他总是处在“热恋”中,所以一定要有个好身材。因此他很热衷于健身,除了八小时的工作以外,就是马不停蹄地跑健身房,尽管练来练去,肚子仍不见小,但他说没关系,至少身体好了,能活到一百岁。
他喜欢中国的太极拳。不仅对其历史和招数如数家珍,头头是道,而且平日还勤学苦练。下厨做菜,也是他的最爱。平日里,他爱收集各种菜谱,什么法国菜、意大利菜、墨西哥菜、日本菜、中国菜,他全愿意亲自动手试着做做。他会常常心血来潮地为做一道中国菜,一手拿着菜谱,一手拿着英汉词典到中国店里去找“货”。但,他最喜欢的事,还是要算园艺了。他常常把周末的时间全部花在种花、除草、松土、施肥和浇水上。他为了能自己种植玫瑰,特意向具有祖传艺术的玫瑰师求教,并买了特种土壤和肥料,一试再试,直到成功。每到玫瑰盛开的季节,他都会亲自约了大家来饮茶赏花。株株含羞娉婷的各色玫瑰依在绿叶之中,喜气洋洋地迎着客人们的到来。莫理斯总会在聚会结束时,让大家每人自选一朵玫瑰带回家,留作纪念。我每次都选不同色的玫瑰,回家后,插在花瓶里,欣赏数日,然后再风干,保存起来,意义无穷。
莫理斯虽然老了,但老当益壮。平日里他很少腰背酸疼、感冒发烧。只是有个“肾结石”的毛病。每次有了石头,他总会遵照医嘱,把石头一步步地排出来。小小的石头像米粒大小,五光十色,也不知莫理斯平时喝了些什么,才造出这些“美丽的结晶”。他把“石头”全放在一个小瓶里,像存零钱一样,时常还要摇着瓶子看看。莫理斯喜欢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在诊所清闲时给自己动“手术”。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特制的剪刀,对着镜子,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修剪“鼻毛”和“耳毛”,一修就是很久。他还会倚老卖老地对我说:“等你老了,就知道了,该长毛的地方不长,不该长的地方乱长。”
莫理斯去过很多国家,唯独没去过中国,对这一点他总是耿耿于怀,并立志要在有生之年去一次。为此,他开始跟我学中文,学会了“你好”、“再见”、“吃饭”、“厕所”,以及从一数到十。他把这些字的发音都记在小本子上,常常拿出来念念。我好奇地问他为何只学这几个?你猜他怎么回答?他说:“你好、再见”是礼貌,会说“吃饭、厕所”,才不会饿死或憋死,而“一到十”的数法呢?他说那是他用来数人民币用的。
二、学海无涯(6)
在2001年那个秋高气爽的金色秋天,莫理斯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中国首都北京。
北京的中秋前后是最美丽的时刻。晴空是那样迷人的一碧万顷。清晨,一阵轻风缓缓地吹过,立刻使人神清气爽。傍晚,放眼望去,天空中好似披上各色霞帔。这种迷人的气候,伴着京城内那些各显风姿的古代式和现代式建筑风貌,让老莫理斯看得眼花缭乱,乐而忘返。
他随着旅游团游览了八达岭长城、颐和园、故宫、北海、天安门等所有的旅游胜地;他坐着人力车,在北京的小胡同走街串巷,似梦非梦,乐在其中;白天,他在友谊商店里尽情地采购各种珍珠玉器、绸缎睡衣;傍晚,他和朋友在天安门广场漫步闲谈;他吃遍了北京的美味佳肴,大餐小菜,林林总总。莫理斯忽然发现,在西方以外的世界里,还有这样美妙的人间仙境。
二十多天旅游结束后,他回到美国。我问起他对我的故乡的最深的印象时,他说北京的蛋花汤,味道鲜美,况且只要4元人民币就可买到一大碗,两个人都喝不完,而他和他的朋友每晚都要喝上一大碗。
我问还有呢?他说没了!没了?老莫理斯却认定他发现了世界之最,而且认定北京是一个趣味十足的仙境。如今的莫理斯已经计划2008年奥运会时重返北京。他对北京的神往并不亚于我这个老北京人对故乡的思念。
莫理斯牙医曾不止一次地谈到退休的事,但退还是不退?却总也没个答案。他说:“我倒不是完全为了钱,只是我退了休,不做牙了,我每天干什么呢?”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对于一个永不知疲倦地和牙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莫理斯牙医来说,只有病人和“牙齿”才能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和快乐,而有了快乐的源泉永远展现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那就是一种幸福。
莫理斯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这个诊所就像一艘小船,我是船长,你们是船员,每个人要尽职尽责。”为了让莫理斯的这艘“小船”在人生行程中一帆风顺,我们都做得尽心尽力。
3助理工作天使职责
我在莫理斯那里先后工作了三年。尽管莫理斯性情开朗、乐观、幽默、随和,可是他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又时刻提醒着人们:他是个十足的犹太人。
一提到犹太人,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他们智力超群、精明好强、团结互助、固守传统、斤斤计较、排他性强、有钱人多、天才多等种种看法。
而我在和犹太人共事的岁月里,对他们最深的印象有三:一是他们那种勤奋、努力、刻苦、自立的进取精神,二是他们那种对完美主义的追求,三是对困难的不折不挠精神。
犹太人自幼就很重视自己的动手能力,他们认为劳动是一生的天职。虽然劳动是一件与痛苦相伴的事情,但是无论如何它仍旧是不可缺少的环节。而劳动、实践必能产生智慧;智慧又是改进实践的手段。二者相互作用,如此才能达到一个完美的境地。在劳动中势必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犹太人在困难面前却非常执着,他们从不会对着困难哭天抹泪或是叫苦连天,他们会积极地想办法解决它。正面走不通,他们会绕道而行或是从上面越过或是打个地洞钻过去。总之,困难只能让犹太人活得更勇敢、更多谋、更有趣,而绝不会是更胆小、更愚蠢、更沮丧。
以上这三个特点无时无刻不在莫理斯身上表现出来。
莫理斯当年雇了包括我在内三个助理。老莫理斯很勤奋,我们三个人也都变得终日不得轻松。我们每次做完了自己的事,就要动脑筋找别的事来做。在他的诊所里,不怕有事做,就怕没事做,没事的时候反倒比有事的时候更难熬。我们大家慢慢地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谁那里的事多了就让给大家“分享”。久而久之,我们在老莫理斯的带动下,不仅觉得动手做事很快乐,同时也形成了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莫理斯的完美主义要求对我压力很大。我是他的助理,我们在一起工作、相处的时间比跟别人多。他是医生,掌握主动权;我是助理,被动。他不动,我无法动。他一动,我则必须动。两个人像是穿了线的木偶,同起同落,配合紧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的两双手像是由一个大脑来支配,这样才能达到一个完美的效果。为了帮助莫理斯实现他的“完美”,我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做一些自我的调整。我采取了变被动为主动的做法。我相信上帝在给人制造困难时也会给人解决困难的智慧。
二、学海无涯(7)
教科书上对口腔疾病的治疗都是统一的,可是到了每一个牙医那里又各有不同。比如对蛀牙的治疗和处理,不同的牙医就会有不同的方法。尽管是取大同存小异,毕竟是各有各的绝活。这就要求牙医助理在帮助不同的牙医时必须要有不同的方法。
我先将书上讲的和莫理斯的口腔疾病治疗方法,进行了分析、整理,找出共同点,清楚地了解了莫理斯的独特之处。接下来,我强求自己将每一种疾病的治疗程序背下来。对于照射X光片和制作牙齿模型等动手的工作,我都反复实践,力求X光片的清晰度以及模型的逼真性都达到良好的程度。
这样一来,我在思维上永远都比莫理斯先行一步。也就是说,我在做手头事的同时,清楚地知道他下一步会有什么动向。这样我便可提前练习准备。
这样,我从助理逐渐成了主力。世上的任何一种工作要做完善,就要靠一个团队的协调、智慧和力量来完成。工作中,没他不行,没我也不行。这一点倒是歪打正着地对上了犹太教教义中说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我们在助理工作上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每当我们有了难处时,莫理斯总是拿出一些建议性的意见,但是不做具体指导。他鼓励我们自己想办法克服困难,由此培养了我们这些人的自信心和处理问题的独立性。对于我这个作助理的微小进步,他总会送给我一份小礼物以示鼓励。有时我做错了事,引起病人不满,他也不发脾气,而是亲手教我该怎样做。并会对病人说,他是医生,有不满意的地方跟他说。他给了我们充分的权力去想办法克服我们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继而更好地履行我们每个人的工作职责。
在莫理斯身边,我同时也学到了他对病人的一视同仁、不分高低贵贱的优秀品质。众所周知,在当今这个艾滋病肆意流行的年代里,我们这些从事口腔医学的人,其安全受到了直接的威胁。在莫理斯牙医的诊所里,常会有一些艾滋病的携带者出现。从人格上讲,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并不因为某种人是艾滋病的携带者,就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歧视。所以,在莫理斯的带动下,我们都墨守这一个这样不成文的原则。首先,我们不会因为下一个病人是艾滋病患者,就戴上五层超薄的手套,再戴上八层口罩。不会的。若是那样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样子,无疑会造成病人的心理负担。所以,从莫理斯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往常的装束,一件纸的一次性的工作服、一副手套、一个口罩而已。在病人离开之后,我们就必须进行及时、彻底地消毒。其内容包括:消毒牙科座椅、口腔器具、更换工作服和用特殊的药液泡手等。这种做法,既保护了艾滋病人的自尊心,又防止了交叉感染,两全其美。所以,尽管全过程极其繁琐,我们仍旧这样不厌其烦地做着。
另外,让我记忆犹新的是,莫理斯多年来的一个老病人艾琳夫人。她不仅是个非洲裔,同时还是个聋哑人,而且她还是个爱挑剔的老人。每次她来,都带来许多奇奇怪怪的问题。她将问题都写在纸上,让莫理斯一一作答。莫理斯并没有因为她是黑人、老人和聋哑人而嫌弃她。相反,他会戴上老花镜,认真看、认真写。艾琳则每次都拿着“答卷”满意而归。看一次医生,如同上了一节答疑课。而且为了和艾琳交谈方便,莫理斯牙医居然会一些哑语手势,也不知道他是哪里学来的,而且打得既不慢又很流利。到了后来,我也跟着学会了一堆英语哑语手势。
坦白地说,我在莫理斯诊所工作的日子里,不仅将牙医助理的技巧锻炼得更加娴熟,也学到了助理工作以外的许多东西,学到了犹太人身上的许多优秀品质。这不仅为我在工作上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成为我事业上的一个美好起点。在这以后,我又先后和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牙医一同共过事。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以莫理斯牙医对工作的诚恳热情为准,采取积极参与的主人翁态度,遇事灵活应对,化难为易。这样,我受到美国很多牙医的肯定和欢迎,从而我也就成为美国成千上万牙医助理队伍中的优秀成员。
二、学海无涯(8)
由此看来,成功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心态。成功始于觉醒,心态决定命运。对于这个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来说,我们都是沧海一粟、匆匆过客。在实际生活中,伟人和名人只是凤毛麟角而已,多数人还是凡夫俗子。我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4护士去向自由选择
美国像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无论经济状况处在高峰还是落入低谷,缺少护士则永远是一个铁打的、千真万确的事实。所有的中国护士在这里都有用武之地。
其一,最快也是最简洁的办法是,参加三个月专业护士助理的训练,经考核取得证书,成为拥有工作执照的护士助理。这项工作目前的市场很看好,每个毕业生的去向甚广,即:可以在医院、老人院或是个人家庭找到全职的工作。目前该工作以每小时10到12美元的报酬为准。
其二,直接参加美国护士的执照考试,这是美国对每一个外国护士的统一要求。美国的各大书店里有着各种各样的护士执照考试辅导教材,民间也有名目繁多的补习班。当然,任何人都能够以自学为主。除了专业知识以外,英文的读写听说能力同样要很强。这种考试每年都会举行数次,报考者若是一次未能通过,可以继续不断地参加考试,直到通过为止。成为注册护士之后,便可很顺利地找到工作。注册护士的年薪为5万到6万美金。
其三,可以到学校专修护士专业。这种做法,可能有人会觉得费时费力,不够划算。其实若从长远的角度看,还是很值得的。因为每个外国护士在校期间,不仅英文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可以深入地了解美国护士的专业职责。这种做法往往加大了通过执照考试的几率。
为了鼓励人们选修护士专业,美国设有各项该专业的奖学金。美国的护士专业分为一年、两年和四年不等,再往上一直可以读到护士博士。但无论读几年出来,都必须参加全国的执照考试,通过后才可进入工作市场。
在校学习一年出来的,叫“实习护士”。两年的叫“注册护士”,四年或四年以上的叫“专业护士”。不同学历培养出来的护士,工资也不同,最高的可达到年薪10万美金。
其四,是在原有的护士专业基础上,重返校园,修一些与护士专业有关的学业。比如牙医助理、医生助理、放射科技术员、化验室技术员、手术室助理等多种学科,从而得到该项的执照,进入工作市场。
总之,虽然护士工作有它辛苦和操劳的一面,但是其收入相当可观,这个职业永远都不会失业,并且受到人们的尊重与爱戴。现在不仅有中国人,还有韩国人、马来西亚人、菲律宾人、墨西哥人等等选修护士专业,护士专业成为外国人在美国求生的一种趋势。
中国护士在美国 第二部分
三、天之骄子(1)
1童年启蒙乐趣无穷
1984年10月5日,我们的小天使安妮来到了这个世上。她的到来像是天边的一抹彩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神奇的色彩和无限的欣喜。
在一个母亲的眼里,小女儿安妮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最漂亮的婴儿了。她的天性中有着一副卓尔不群的神态。她的皮肤出奇地白皙,圆圆的小脸上,有着十分整洁的好似修剪过的眉毛和一双稚气十足的眼睛,娇小的鼻子下有着一张诱人喜爱的小嘴,全身上下都是那样白胖圆滑,散发着一阵阵迷人的乳香。
女儿自幼生性聪慧乐观,爱笑不爱哭。她出生二十多天后,每当听到旋律美妙的音乐,看到五颜六色的玩具,她都会笑起来。她笑时,眼睛生动有神,小嘴角微微地翘起,像是挂在天边的美丽的月亮。两只小手不停地挥舞着,小脚则兴奋地蹬来蹬去。望着她那副天真烂漫的样子,我的心也随之飘了起来。多么可爱的娃娃,多么快乐的宝宝,多么美丽的小天使!
我爱我的小女儿。如果母女情是一首诗,女儿便是诗的韵脚;如果母女情是一支歌,女儿便是歌的旋律;如果母女情是一串项链,女儿便是闪亮的珍珠。我坚信我的小女儿是个天才,我愿尽我的全力伴她长大。
正是这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和着浓得化不开的母爱,让我能够二十年如一日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陪伴着她。我将我的信念、我的爱化成无休无止的勤奋和努力,溶在教养女儿的漫长岁月中。养育是辛苦的,然而收获也是丰厚的。
我们母女的合作是从零岁开始的。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从“零”开始的。“零岁”是幼儿智能和情感开发的最佳起点。在心理学中叫做“敏感期”。由于这个时期的幼儿还处在朦胧阶段,所以,母亲的主观意识在此刻起着主导的、举足轻重的实质性作用。母亲推动摇篮的手,往往就是推动世界的手。
然而,在对女儿的一切启蒙教育之初,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女儿知道我爱她。从她还在母乳期的时刻起,我就经常不断地亲吻和拥抱她,每天柔声细语告诉她无数遍“妈妈爱你”。我深信她是明白我的爱意的,因为从她那天真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到她的欢喜、快乐、热爱、舒畅和满意。
对我来说,母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自内心的、一种最深沉、最赤诚、最无私的情感。它既可以热烈而奔放,好似奔流直泻的瀑布;又可以温馨而平和,恰似山涧静静的小溪。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用“爱”编织成一个彩色的光环,随时随地萦绕着、环抱着、陪伴着她的孩子,走过一生的每一个阶段,不管是阳光灿烂,还是凄风苦雨,不管是康庄大道,还是崎岖小径,“我爱你”的这种情感,无坚不摧。
但是,母亲的这种爱必须通过语言和行为等多种方式传递给自己的孩子。光有“爱”的语言,而没有“爱”的行动,“爱”则变得虚伪而不真诚;而光有“爱”的行动,而缺少“爱”的语言,“爱”则会变得模糊而不明确。幼儿只有通过爱的“言”和“行”,才能明确地知道父母对他们的爱。在这个爱的大前提下,所要做的便是微不足道的、却是必不可少的事情。
在女儿的早期智能开发中,我始终以儿童文学和玩具作为重要的工具。通过它们,培养女儿的观察、思维能力,提高她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推理、想像力。我那时虽然工资不高,但却总能挤出“钱”来,给女儿买玩具和图书。
从女儿三个月起,我便每天坚持做两件事。一是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陪她一起玩玩具。还有就是在她每晚入睡前,坚持用读故事书的方法引她入梦乡。我以为,博览群书不必受到年龄的限制,婴儿的诞生就是博览群书的起点。因此,无论工作多忙,或是身体不佳,我从未间断过,它是我每日的必修课。直到女儿渐渐地有了阅读能力、有了自己的朋友以后,我在这两方面的投入才逐渐地减少下来。
三、天之骄子(2)
由于受到我自己母亲的指导(我母亲是幼儿教育专家、北京市玩具协会委员),我经常购买的玩具是能让女儿自己动手的那种。玩具的价钱和它的价值往往不是成正比的。昂贵的电动玩具,只能看,不能动手参与,对幼儿的智力开发起不到良好的作用。相反,物美价廉的、能让幼儿自己动手拆装的玩具能起到提高幼儿智能的作用。俗话说,心灵手巧。我却说,手巧心才灵。让女儿不断地动手做事,才能促进她大脑智力的早期发育,才能让她有一种创造的喜悦。手和脑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在购买玩具的记忆中,我只给女儿买过一辆电动车,仅此而已。其余大量的玩具,都是要让她自己动手,才能达到玩的目的。
当女儿七个月大时,我母亲送给她一套套碗。这套玩具既简单又复杂,既别致又平常。玩具是由里向外的、由小到大的、颜色不一的小碗组成的。核心是两个淡粉色的小碗,上下扣在一起,便形成一个“小盒子”。淡粉色的外面又套上稍大一些的一套乳黄色的碗,然后是绿、紫、红三套,依次见大的碗,一层层地套在一起,故叫做“套碗”。碗的大小,正好符合幼儿的小手,可以把握自如。
女儿在玩这套玩具时,必须做到手、眼、脑并用,特别是对手的细微动作的协调和掌握。同时,通过这套玩具,女儿可以对大小、颜色、形状和数目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它通过女儿的感觉、视觉和知觉的互动,从而有效地训练了注意力和观察力,启发了早期的思维、想像和记忆,培养了耐心、好奇、独立和自信。
女儿安妮玩这套玩具,从七个月大时玩起,一直玩到她一岁多。夏令时节,我们常常在客厅的地板上铺上凉席,放上一段外国经典著名的乐曲或是中国儿歌,女儿坐在凉席上,伴着音乐,玩她的小套碗,拆拆装装,一玩便是很久,而且百玩不厌。
女儿安妮幼时喜欢玩的另一个动手玩具是串珠子。这套玩具的结构也极为简易。一个玩具筒里装着色彩鲜艳、五光十色的木质珠子和几条水蓝色的粗线。女儿通过左右手的协调,用线将珠子串在一起。每当我和她一起玩时,我总是串一个数一个,给她一个数字和实物相关联的初步概念。或是我有时要求她将所有的红珠子串在一起,让她准确地识别色彩。她会很认真地做,并将串好的一色珠子,做成项链,套在我的脖子上。我也很欣慰,我亲她、抱她,告诉她“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儿,妈妈爱你”。她那时虽不会说话,她的思维方式已通过这些有意识的游戏慢慢地形成、发展起来了。
我在和女儿的合作过程中,也陆陆续续地读了一些有关幼儿心理学及教育学方面的书。这一类的书在那个年代里,虽不像今天这样铺天盖地、包罗万象、信息丰富、各取所需,但也是林林总总,从中可以学到不少的育儿经验。然而,对我来说,我更相信自己的女儿,她本身就是一部趣味十足、感人之深的书。教育专家的理论,固然高明和超脱,但却不如“我女儿安妮”这本书来得真实和宝贵。
即便一个母亲书读万卷,如果不肯用心地去读自己的孩子,那么,她必然会在教育孩子方面一事无成。而一个真正明智的母亲,不仅要懂得育儿理论,同时还要善于观察自己孩子的性格特征、情趣爱好,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办法,要顺其自然,切忌武断,不强求不扭曲。这样随着孩子的脚步,凭着自己的感觉,逐步形成一套适合于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
女儿安妮说话不算早,准确地是在她一岁零三个月的时候。但不说则已,一说就是一串串连贯、通顺、能表达她个人要求和愿望的语言,而且字正腔圆。其中,她对于介词、副词和形容词的运用还真恰到好处,常常是妙语连珠。
在教育女儿的过程中,我从始至终地坚守着四个原则。一是尊重女儿。民主、平等地对待她,做她的朋友,细心倾听她内心的想法和要求,通过不断地沟通与交流,引导她朝着更有利于她个人方向发展。二是随时随地肯定她,鼓励她,赏识她,赞扬她,从而帮助她一点点地树立起自信心。自信心不仅在儿童时期,乃至人的一生,都起着磐石般的作用。它就如同人的能力的催化剂,将人的一切潜能都调动起来,将各部分的功能都推到最佳状态。三是把女儿的快乐放在首位。既然儿女的教育始于父母的膝下,母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孩子的情绪。四是坚信兴趣是孩子成材的最好的导师。因此,一切知识都力求在玩中学,从而将兴趣的种子尽早地播入女儿的心田,激发她的求知欲。
三、天之骄子(3)
因为内心确立了原则,教育女儿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安妮一岁半时,我决定开始教她识字。我不喜欢用书店里的识字卡,而是善于自己动手制作识字卡。我将中文字整整齐齐、一笔一画地写在方形卡片上。学龄前儿童识字,学的不是字的结构,而是字的形象,所以必须从感性认识着手。比如:教“大”和“小”时,告诉她,妈妈是大人,宝宝是小孩,并分别将“大”和“小”字贴在我和她的衣服上;又如:教“多”和“少”时,把一堆糖分成两组,一组有无数颗,另一组只有两颗,再把“多”与“少”两字,分别放在两组糖上,让女儿在视觉上有着明显的“多”与“少”的差异,从而认识和记住了“多少”二字。这样的教字方法的另一个好处是让孩子知道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要识字。字来自于生活,是对生活的表达和概括,识字为的是更好地认识生活。
我那时用了一个安徽的小保姆,二十多岁,初中毕业,她是那种善解人意的女孩儿,因此在教女儿识字方面,一直和我配合得很好。我每晚教女儿一个新字,小保姆便会在第二天我上班时,让女儿复习,从而加深了女儿的记忆。
伴随着女儿识字量的增长,我开始和她玩字。最简单的玩法是扑克牌识字法。这种方法,也是当时我自己编的。即我和她每人分到一些识字卡,一人出一张。出卡片时,要同时念出该字,念对了,便加一分,错了,就减一分,最后以累计分数来分胜负。胜者,可自选一颗喜欢的糖果。我当然会故意认错字,让女儿来纠正。这种纠正,对她来说,不仅是一种肯定,同时也是反复地加强记忆的过程。实践证明:这种眼看字形,耳听其音,口里念诵,脑想其义的识字方法是相当有效的。这种玩法的歪打正着的结果是,通过加分减分的记录,女儿无形中对数字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自然而然地学会了加减法。这让我有一种喜出望外的收获,也更加坚定了这种以我为主导、母女联合进行早期幼儿智力开发的信心。
另一种玩字的方法,是通过一些儿童的普通游戏。比如:玩娃娃家。女儿自然抢着作“妈妈”,让我和娃娃作她的“孩子”。到了吃饭时,她会问我要吃什么?我说:“米饭和肉炒白菜。”她便会在一堆字里,挑出“菜”和“肉”两个字来,在锅里炒来炒去,然后放在盘子里,再将“饭”字放在碗里,让我和娃娃吃,我们会吃得“津津有味”。第二次,我又会点别的菜和汤,她都会如此这般地用“字”来做“饭”。又如:我和她玩看医生的游戏。这样她就认识了“药”和“针”字。最丰富的识字和计算的机会是和她玩商店购物的游戏,她总是要做售货员的,把所有她认识的和物品有关的字摆放在桌上。我们用纸做成钱币,我当顾客,我要什么,她便从桌上找到那个字,放在我的提篮里,然后由我付钱,她算账。
这样的游戏,我们母女俩每天晚上都会交替着玩,而且玩得有板有眼。玩得越热闹,女儿的识字和计算能力就提高得越快。奇怪的是,这种渐进的玩中求学的方法,从来都没有让我们母女厌倦过,女儿也从未有过逆反心理,或是抵触情绪。在玩中学,她是那样兴高采烈,我则是乐此不疲。
再进一步的是,我要求女儿用她认识的字口头造句。或是由她选一个字或词,我们母女俩一人围绕着这个字词,讲一个故事,其作用相当于口头作文练习。故事可长可短,重在启发女儿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和女儿常常玩一种特别的游戏,由她随意拿来一样玩具,比如一个皮球。然后,我们就围绕着皮球来想想“皮球有什么用?”多数时间,是她说一句,我说一句,看谁说得多。诸如皮球可以变成皮筋,皮球上贴张字条,写着“安妮爱奶奶”,然后把球滚到奶奶的房间里,由此皮球像鸽子,可以传递信息等等。我试着引导女儿从皮球的材料、重量、体积、色彩、弹性等多方面去想像皮球的用途。这种做法在心理学中叫做“发散思维”。这种思维是力求孩子自幼对某一个问题就能从不同的方面思考。鼓励孩子别出心裁、标新立异、多多益善。这种思维方法最好是通过玩来让幼儿习惯它,掌握它,一直到运用自如。这种方法就像烛光一样,朝四面八方辐射,由此增强儿童的发散思维,使她的智慧光芒四射。
三、天之骄子(4)
除了利用玩具以外,我仍旧没有忘记幼儿图书这个巨大的知识宝库。我为女儿买的书,大多是中外著名的童话故事、儿童文学读物和唐诗等。自她三个月大时,我就每晚给她读故事。对于她那时到底能够理解多少,我虽无从知道,但我相信,这些生动、形象、趣味、流传甚久的故事,多少能在她的潜意识中留下一个印象,这是引领她今后走向知识殿堂的基础和起步。
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已经由我讲给她听,逐渐地变成她讲给我听。她两岁多时,已经有了自己的一个小书柜,里面摆满了中外的各种童话书,总有百十来本,随意从中选出一本,女儿便能绘声绘色地讲出来。当然,她每晚入睡前,仍由我来给她读长篇的儿童故事文字书。久而久之,她连那些睡前的故事也都记下来了。后来我又不断地给她买些录音故事,她对此也是百听不厌,并且能很快上口了。她这种讲故事的本领,后来在北京东华门幼儿园里,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和运用。老师在日常的观察中,发现女儿口齿伶俐,语言的发展超过同龄的孩子,于是,经常让女儿站在前边,为全班的小朋友讲故事。
诚然,故事除了训练讲和听的能力以外,更多的是启发了女儿语言的流畅性、运用词汇的丰富性、思维的灵敏性、想像的广泛性和记忆的牢固性。同时也让女儿从小故事里学到了诸如谦虚、自信、大方、严格、诚实、正直、认真、负责等多方面的人生的大道理,这为女儿获得健康的心理发展和人格成长,进而走上德才兼备的完善的人生之路,起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抛砖引玉的作用。这便是儿童文学的伟大之处了。
我有时也会让安妮背诵一些古诗,但并不在乎她能记住多少首,而重在她对诗词本身的理解有多深。
在女儿的童年的黄金岁月里,我除了运用玩具和图书来开发她的智商之外,就是我从来没有忽略大自然的感染力可以陶冶孩子的情操,美化她们的心灵,鞭策她们的成长。
安妮幼时,我们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公公婆婆的家在东皇城根北街,即北京美术馆后街。这里四通八达,闹中取静,别具风味。我当年正是利用这种地理位置上的优势,牵着女儿的小手,愉快地度过了每一个周末。
春夏季节,我带安妮去景山攀登,去北海泛舟,去故宫访古。初秋来临,我带安妮去动物园游玩。我们看顽皮的猴子攀山;看“高个子”长颈鹿咀嚼树叶;我们向戴着“黑边眼镜”的熊猫问好;我们向穿着“翠色长裙”的孔雀说再见。冬季时分,我带安妮去美术馆赏画。无论是怎样的玩法,我们都玩得很投入,很尽兴,常常是乐而忘返。我们母女这样游山玩水的事,从安妮一岁开始,直到她四岁出国为止,整整三年的时间,我们从未间断过,无论冬秋还是春夏。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自己也会陶醉。但无论如何,我没有忘记随时随地培养和训练安妮细心观察、勤于观察、善于观察的习惯。我常常带她,仔细地赏识一朵鲜花的美妙和细腻,从花心到花瓣,由浅色到深色。我也会带她,认真地观看一棵松树的挺拔和雄伟,从树干的奇形怪状到松针的纤细繁多。从远山到近景,从整体到部分,由粗到细,由显到隐。
儿童的观察力是知识结构的组成部分,是知觉的高级形式和特殊形式。然而观察能力的强弱,往往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必须经过父母的耐心诱导,逐步形成一种良好的观察习惯。让幼儿既能发现事物的同中之异,又能发现事物的异中之同。对于幼儿来说,培养她们的观察力越早越好,习惯成自然。若儿童在早期就能形成观察的良好习惯,在他们今后的求学的路上,就会很自然地细心观察,从而顺利地获得丰富的感性知识,看到一般人不易发现和容易忽略的事物。
许多观察到的现象若不经过整理再现,那些现象就会稍纵即逝,无头无绪,杂乱零落,最终收效甚微。为此,我每个周末带女儿出游之后,总会帮她把看到的东西进行整理加工。方法也是我自编的,很简单,却很有效。一是口头叙述,二是图画描绘。
三、天之骄子(5)
口头叙述,是通过我们母女俩前一周的活动内容,自编一个故事,讲给对方听。而图画描绘,是我们将看到的东西用彩色笔画在纸上。至于采用哪种方法,任凭安妮自选。在做这两样事时,我从不限制和规范她,而是鼓励她自由发挥、添枝加叶、拓展思路。其目的在于既训练了她的观察力,又坚固了她的记忆力;既丰富了她的想像力,有发展了她的创造力。
我在讲述所见所闻的故事时,常常没有结尾,而是有意让她续上结尾。如果是用绘画的方法,我便会仔细地看她的图画。我并不会在乎她的画画得好坏,而在于写生的宏观和微观的结合。无论是用哪一种方法,凡是女儿表现得优秀时,我都会在日历上,在周日的那一天,贴上一颗金纸剪的五角星。如果连续得到五颗金星,便可以换一件小礼物。我们母女俩在做这些事时,从不觉得繁琐或乏味而总是处于一种轻松、平和、享受的状态中。乐趣是我们能够持之以恒的根本。
女儿从三岁起,正式拜师学习钢琴和绘画。两位家教都是造诣很深的青年教师,分别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央美术学院,并分别成为安妮在音乐和绘画方面的启蒙教师。
安妮四岁半时,随我一起横跨太平洋,来到美国与她父亲相聚。至此,安妮在她的故乡北京所受的早期教育,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由此开始了她在美国继续求学的崭新历程。
2步入校园玩中求学
1989年5月9日,是我和女儿踏上新大陆的第一天。美利坚共和国,对于我和安妮来说,都是十分新奇和神秘的。
晨光中,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那成片的嫩绿色草坪,点缀着成千朵艳丽的鲜花,草坪的周围有着一丛丛树林,绿阴沉沉,清香扑鼻;一座座精巧华美的洋房,都悠然自得地显着如画的奇姿,叫人心旷神怡。夜色里,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仍是川流不息,车灯、路灯和天空中的繁星明月相映成辉,汇成一条银色的河流,穿越在天地之间。
市中心是由密林一般崛起的摩天大楼组成的一幅壮观奇景。巨幅广告画,和着琳琅满目的百货商店,货源丰富的超级市场,古老庄重的教堂,咖啡店、影剧院、舞厅、宾馆、快餐小吃店,林林总总,交织在一起,演奏着一曲天然交响曲。让人上升、下降、平视、仰望、旋转、跳跃、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然而,在去掉了一切繁华之后,我才完全明白这是一个陌生的国家!它的历史、文化和语言都离我们以前所熟悉的一切,相去甚远。
我在努力调整自我心态、学习英语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小女儿的心理感受。我相信,人生的每一种巨大和深刻的变化,对成人和儿童来说,都有着等同的心理冲击。两种不同文化与语言的抨击,同样会使幼儿感到迷惑。我和女儿像是从中国土壤中拔地而起的两棵树,我期望着这两棵树,都能在这片新的土地上,变得更加枝繁叶茂,拔地倚天,傲然屹立。
但是这种事,想着和说着都很容易,做起来就难上加难了。最首要的、也是最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没有钱,一个字——“穷”。
当时我的先生刚刚获得衣阿华大学的社会学博士学位,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和女儿从内心为他感到骄傲。但接下来找工作的事却变得艰难、残酷起来。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的经济正在走下坡路。不光是我的先生,当时很多留学生都是毕业就失业。尽管当时先生尽心尽力地找工作,但是发出去一百封求职信会收到一百封谢绝聘用的回信。先生在读书期间,由于同时帮助老板做些研究方面的工作,而可以每月领到900美元的助学金。可他现在一毕业,这笔钱就全没了。于是,陡然间我在老人院的那份工作的收入就成了我们全家的唯一的经济来源。
在美国,老人院的收入算是相当低的。辛辛苦苦地干一个月,挣到手的钱,交了税和房租之后,真的是所剩无几。所以,我们一家人也和千千万万个留学生家庭一样,在美国沦落为当之无愧的“穷人”,过着在异国他乡的“洋插队”的日子。
三、天之骄子(6)
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嘛!再穷,也得先顾肚子。美国的各大超市为了促销,经常会有各类食品和饮料的大减价,这便是我们购买食品的好机会。即便是减价食品,我们也不能大手大脚地、痛痛快快地买。因为一种食品或饮料的单价虽然不贵,但累积起来的价钱,对我们来说,就变成个天文数字了。所以,常常是推个购物车子,在超市里,东游西逛上很久。先是把一些廉价的东西从货架上拿下来,放到购物车中,好像是决定要买了。过一会儿,又把车里的东西翻来覆去地加在一起算算,还是超支了。于是,再把一些“多余”的食品又放回到货架上。但转念一想,放回去的食品里有几样是女儿喜欢吃的,然后又去拿回来。就这样,拿回来又放回去,放回去又拿回来,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地折腾。每一次采购,都是一种心理上的挣扎与折磨。
有一些美国人不喜欢吃的食品,价钱就很便宜。美国人爱吃排骨,却不吃腔骨。白煮腔骨萝卜汤就成了我们家的看家菜了。喝汤、吃萝卜,并且很有耐心和兴致地将腔骨上的每一点肉,都用筷子抠出来吃,觉得好香呢!
当时,家里更常吃的是大白菜馅饺子。面、白菜加上一点点猪肉馅,自己动手包出来的,又好吃又便宜。包饺子,当时是我们全家的一件大事。我们常常是一下包出来很多,将剩余的饺子放在冰箱里,冷冻起来,下顿再接着吃。家里来了朋友,我们也是以饺子招待客人。吃饺子,听起来很幸福,如果是天天吃、顿顿吃,就不那么幸福了,吃来吃去便吃伤了。家里另外储存的一种食品是方便面。美国的方便面极便宜,一包只要01美元,合人民币8毛钱。而且是连汤带面,经济又实惠。
我们家一到月底,常常会遇到“青黄不接”的时候。说也凑巧,有那么一个月底,家里的米面都没了。如果是没菜,还能凑合,没有主食,就难了。万般无奈之下,先生决定将家里唯一的一架二手的照相机卖了,买米吃。那天中午,已经12点多了,先生站在二楼卧室的窗边,引颈期盼着答应买相机的人快点儿来,小女儿饿着肚子,坐在客厅的电视机前发呆,我则含着眼泪在厨房里东翻西找。好不容易,买相机的人来了,付了现款,先生去买了米,算是填饱了一家三口的肚子。
吃上都如此地节省,穿上就更甭提了。那时完全不买衣服又不行。一是小女儿正在长身体,她的衣服,穿不了几天就小了。二是美国人的习惯是天天换衣服。我们这些中国人每天扎在美国人堆里,如果总穿一身衣服,人家会觉得你很不卫生。所以,衣服不但得买,还不能是只买一两件,而是要买一堆,以便天天换着穿。美国高档次的名牌衣服,我们当时是看都不敢看,只能想办法买一些极廉价的衣服。
天无绝人之路。在美国,有一种叫作“yardsale”的售货方法。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家的院子里摆个摊子,卖些他们用过的、或是觉得没用的东西。这在美国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很受美国民众的欢迎。一是这些东西比市价要低很多;二是可以随意地讨价还价;三是品种齐全,小到针头线脑,大到桌椅板凳,应有尽有;四是有很多东西都是全新的,只是卖主觉得对他们没什么用,就拿来卖了;五是有些美国老人平日里孤独寂寞、无人做伴,到了周末,就摆个摊子,引来一些客人,聊聊天,是一种很好的消遣方式,所以他们卖东西往往不计较价钱,买卖双方都高兴就好。这是美国的一种文化。那时一有时间,先生就带着我和女儿,穿街走巷地逛yardsale。常常是可以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不少如意又有用的东西。不光是我们的衣服,就连桌椅、床铺、台灯、玩具、厨房用具、以至于钢琴,都是在这种地方买的。虽然样样都是旧货,但用起来,一样顺手开心。
除了生活上的必要开销之外,为了能尽快地多攒些钱,早日实现把女儿送入幼儿园的梦想。我在老人院里,常常是拼命地加班。有时是从头一天的下午3点接班,一直上到第二天早上的7点才下班,连续16个小时的工作,当时居然没有把我拖垮,真也是件极其幸运的事。而且,每每到了美国的一些重大节日,我的美国同事都希望能在家休假,这正好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加班机会。况且,每逢节假日加班,总能得到双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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